污染物排放管理 清远企业自行监测办理时间
价格:0.00起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清远企业自行监测办理时间
行 业:项目 行业合作 环保项目合作
发布时间:2022-08-15
对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较小、环境危害程度较低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简化管理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的具体要求。
排污许可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被广泛使用。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排污许可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和罚则等方面规定的总称。
环境保护部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上,通过国家排污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国的排污许可实行统一编码。排污许可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的执行、执法、社会监督等信息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
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
环境保护部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的不同,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对不**业或同一行业的不同类型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差异化管理。
环境保护部按行业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pH值、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氯化物、硫化物、氟化物、氰1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苯系物、六价铬、总、总汞、总铅、总铜、总镍、总铬、总镉、总锌、总铁、总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