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同韵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将声学理论和技术工程化、应用化的科技型企业。目前主要开展的业务包括系统的噪声与振动控制、建筑声学设计、噪声测试分析以及咨询和培训等业务。
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声学性能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列车进、出站时站台的噪声限值、混响时间、测量方法和试验报告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地铁和轻轨车站的声学环境设计和评价。
机动车加速噪声测量
(1)在汽车每一侧至少应测量四次。
(2)应测量汽车加速驶过测量区的声级。每一次测得的读数值应减去ldB(A)作为测量结果。
(3)如果在汽车同侧连续四次测量结果相差不大于2 dB(A),则认为测量结果有效。
(4)将每一档位(或接近速度)条件下每一侧的四次测量结果进行算术平均,然后取两侧平均值中较大的作为中间结果。
铁道客车车内噪声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铁道机车、动车组司机室内部噪声限值、测量方法和试验报告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铁道机车、动车组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车辆或其他各种轨道车辆内部噪声级和频谱的测量条件,以便获得可再现和可比较的测量结果。但不包括运行中的轨道维护车辆。 本标准适用于: —型式试验; —周期性监督检验; —常规噪声测试。 结果可用于: —表征这些车辆的内部噪声; —比较特定轨道路段不同车辆的内部噪声。 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一般为工程级(2级,准确度为±2dB),其中加速或减速测试规定的方法为简易级。按GB/T 19052的规定,工程级是作为噪声公示优先采用的等级。 本标准描述了诸如启动、加速、减速和定置等不同运行条件下的测试。所选运行条件有相关授权机构或列车所属单位或运行单位决定,不要求在所有条件下进行测试。 本标准不涉及次声和语言信息可懂度。
机动车加速噪声测量样车准备
(1)被测汽车应空载,不带挂车或半挂车(不可分解的汽车除外)。
(2)被测汽车装用的轮胎由汽车制造厂选定,必须是为该车型选用的型式之一,不得使用任一部分花纹深度低于1.6mm的轮胎。必须将轮胎充至厂定的空载状态气压。
(3)在开始测量之前,被恻汽车的技术状况应符合该车型的技术条件(特别是该车的加速性能)和GB/T12534的有关规定(包括发动机温度、调整、燃油、火花塞等等)。
(4)如果汽车有两个或更多的驱动轴,测量时应采用道路上行驶常用的驱动方式。
(5)如果汽车装有带自动驱动机构的风扇,在测量期间应保持其自动工作状态。如果该车装有水泥搅拌器,空气压缩机(非制动系统用)等设备,测量期间不要启动
公司已建成LMS 12+ 振动噪声分析系统;B&K PULSE 振动噪声分析系统、B&K 声强探头、B&K 传声器校准系统以及Matlab计算分析软件。具备各类家用电器、机电设备、风电设备、航空航天、工程机械以及商业建筑等多个领域的系统噪声控制能力和经验。公司获得2013年度南京型科技创业计划,于2015年通过届江苏省社会信用管理贯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