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科结算流程 1、支付现金时: ① 如各网点统一结算时,必须提供个人领款签字表,同时附报废汽车 入库单(*四联),如缺一样财务科拒绝付款; ② 如本人(个人)当日领款时,拿报废汽车入库单(*四联)到财务 科签字领取。 2、支付转账时: ① 提供单位(或个人)全称(姓名)账号、开户所(必须写清楚); ② 单位车辆转账时,提供报废汽车入库单(*四联)及明细。 3、注意事项: ① 报废汽车入库单(*四联)填写金额与个人领款签字表一致; ② 金额的累计、总计金额核实无误,签字清晰; ③ 开具时,标明编号、号、总金额。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