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研普软件销售处
联系人:王玉亮
电话:13131115025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藁城区廉州镇南关街30号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山西20吨地磅
行 业:仪器仪表 衡器 称重系统
发布时间:2022-03-23
藁城区研普软件销售处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自动化控制、汽车衡称重系统软件硬件推广的实体,产品辐射全国各地,用户遍及冶金、交通、煤炭、化工、码头、货场、粮棉等各行各业。依托石家庄市的衡器生产厂家,具有20余年衡器行业经验,从事称重软件编制设计安装、地磅安装维修和销售,无人值守称重系统设计安装。皮带称、装载机称、各种衡器配件销售,衡器调试、购买咨询。
地磅台面规格:
2×4m 3×6m 3×10m 3×18m 3.2×15m 3.2×21m 3.4×18m
2.2×5m 3×7m 3×14m 3×20m 3.2×16m 3.4×14m 3.4×20m
2.5×6m 3×8m 3×15m 3×21m 3.2×18m 3.4×15m 3.4×21m
2.5×7m 3×9m 3×16m 3.2×14m 3.2×20m 3.4×16m 3.4×24m
「地地磅的台面尺寸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1)、按照公司规定的台面尺寸采购;
2)、按照客户制定的尺寸订做。
2 再从焊接的角度来说,U型钢秤是满焊,而槽钢秤是点焊。所以,业内认为,U型钢要比槽钢好些。目前在市场上生产汽车衡的厂商主要用U型钢和槽钢,其中U型钢结构的汽车衡在市场上成为主流,在美国、德国、中国乃至全世界汽车衡厂家都采用U型钢结构、U型钢汽车衡。
SCS系列数字式电子汽车衡
(1)、产品特点:SCS系列全电子汽车衡是具九十年代国际水平的计量称重设备。数字式电子汽车衡是由数字化称重显示器、数字化称重传感器、数字接线盒、模块化承重台组成。数字技术提升了电子汽车衡的品质,具有调试更方便、使用更安全、维护更简单、通讯更便捷、智能化程度更高、抗干扰能力更强、自动校准、自动诊断、防止等特点。称重迅速准确、数字显示、直观易读、稳定可靠、维护简单,深得广大用户信赖。整个汽车衡系统配有稳定可靠的高精度称重传感器和智能化称重显示仪表,仪表具有高灵敏度、高分辨力、软件功能丰富、工作稳定可靠、称重数据经仪表标准输出接口可供打印机打印记录,也可与计算机连接,组成称重管理系统。电子汽车衡承载器结构设计合理,箱式钢结构承载器抗负荷性强,不变形,可以采用无基坑或浅基坑安装形式,安装调试和维护简便。基础建设投用少,深受使用者欢迎。SCS汽车衡主要用于港口、矿山、货场和工厂等场合的大宗计量。
(2)、数字化称重显示仪表技术指标:*可显示6位数字*可记录256组称重数据*可自动进行偏载校准*RS-485、RS-232接口*可分别设定毛重、皮重、净重*具有抗干扰、自动识别、自动诊断、防功能*具有时钟功能*具有**载报警功能
(3)数字通讯技术
①总线结构便于多个称重传感器的应用,在同一系统中多可接32只称重传感器
②采用RS485接口,实现信号的远距离传输,传输距离不小于1000米
③输出信号可达3~4V,使抗干扰能力加强,同时提高了系统防雷击能力
(4)智能化技术
①可根据指令更改传感器特性参数
②可根据不同的应用环境采用不同的滤波方式③防止利用简单电路改变称量信号的大小
(5)桥式技术
①数字化称重传感器采用桥式技术,钢球传力、自动调心和复位,抗侧向力好
②现场安装方便快捷数字化
称重传感器特点:
(1)数字变换及补偿技术
①称重传感器内部含有模数转换装置及CPU处理单元
②用数字技术实现传感器的非线性、温度性能等参数的自补偿
③实现了更换传感器后的免校秤问题
(2)校准技术 数字技术使汽车衡的偏载(四角)校准一次自动完成
汽车衡钢结构的选择:
汽车衡所用钢材分为三种结构:工字钢、U型钢和槽钢。工字钢在汽车衡器行业比较少用,国内外**主要用U型钢和槽钢。随着大型电子汽车衡在生活中的广泛运用, 大家都耳熟能详“U”型钢汽车衡,但也有人说槽钢汽车衡,那么到底这两者哪种好呢?我们为什么选做U型钢汽车衡而不做槽钢汽车衡呢?
1 、先说槽钢秤体,它是以槽钢为主梁,再以横隔板一道道的相连,底部再用封板。U型钢秤体,则是根据桥梁原理,用U型钢在底部进行支撑,没有封板的,也没有模隔板的。相比较而言,同样型号的秤体,槽钢秤要重于U型钢秤体,成本要就比U型钢秤体高。槽钢秤体有封板起到张力作用,U型钢则没有。
我们对售出的汽车衡及其配件:
(一)免费保修一年:对所售出的产品,因产品质量原因所发生的产品之故障,对整磅,提供上门服务。
(二)凡**出免费保修期的,我们提供有偿服务,依故障状况酌情收取零件、维修、校准费用(均按成本价收取)。
(三)非厂家质量问题不在保修条件内,但厂家均可提供有偿服务:
1、由于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而发生的损坏,如雷击、水淹、电击及人为损坏造成的产品故障;
2、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3、由于客户擅自对产品的改造、拆分、组装而发生的故障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