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ISO50001 能源管理体系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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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清流ISO50001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2-03-20
能源绩效参数设定
设定依据:
a) 国家或行业能耗定额标准;
b) 国家或行业对用能设备、系统运行效率或能效标准;
c) 国家或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d) 上级下达的能源绩效指标;
e) 工程设计文件;
f) 本公司的能耗定额标准;
g) 当年的技术改造、能源结构变化、工艺变化、产品变化等;
h) 公司的其他需进行平衡的因素。
i) 参考:《能源基准》
j) 公司年度配额持有量;
k) 厦门市碳交易试点主管部门公布的行业碳强度值;
l) 厦门市节能主管部门向公司分解的节能量目标。
能源绩效参数设定
a) 在对设定依据进行分析、适用性识别的基础上,办公室和次级用能单位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能源绩效参数》草案,包括:
公司级《能源绩效参数》草案(格式见附录);
次级用能单位《能源绩效参数》草案(格式见附录);
厂房、系统、设备/岗位《能源绩效参数》草案(格式见附录)。
b) 由节能办和次级用能单位对确定的《能源绩效参数》草案的进行分析和平衡,根据分析和平衡结果,节能办和次级用能单位终确定能源管理基准,报管代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能源绩效参数调整
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应对《能源绩效参数》进行调整:
a) 能源绩效参数不再反映公司能源使用、能源消耗情况时;
b) 过程、运行方式或用能系统发生重大变化时。
能源绩效参数应用
《能源绩效参数》应被相关部门用于:
a) 能源消耗定额考核;或
b) 能源绩效考核。
《能源绩效参数》的替代:
当公司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确定后,工序和关键岗位《能源绩效参数》可被《能源消耗定额标准》替代,不再重复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