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电热杯REACH认证办理条件
行 业:环保 环境检测服务 电磁辐射检测
发布时间:2022-03-11
REACH认证申请步骤如下:
1.咨询---提品资料
2.报价---确定reach认证和周期
3.开案---回签合同、支付
4.检测---按照reach标准测试
5.完成测试后,签发reach认证报告
通常reach认证没有严格的有效期,但是reach认证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法规的更新,reach认证必须进行更新,老的报告随之失效。
一般reach认证与ccc认证、ul认证形式不同,不需要每年都进行验厂,仅需要对产品进行安全测试,因此也不会产生年费、维护费等后续。
做REACH认证要?
REACH认证有分为金属材质和非金属材质,两种测试项目不同,其也不一样。
非金属材质的产品需测试REACH 191项,金属材质的则测试REACH59项。
REACH认证周期需要多久?
周期:5个工作日
REACH检测有哪些项目
REACH法规是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EC 1907/2006),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2007.6.1,REACH 法规正式实施。
什么是REACH SVHC?
欧盟REACH法规下的高关注度物质,英文名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简称SVHC,是REACH附件XIV(授权物质清单)的候选清单,所以也被称之为授权物质候选清单。截至2019年6月27日,SVHC共计19批191项。
REACH检测有哪些项目?
目前,REACH检测法规中的高关注度物质SVHC一共是191项物质。对于有机类产品,在进行REACH检测的时候,需要测试191项。如果是无机类产品,需要测试的是59项。
REACH符合性评估能带给企业什么?
1. 一站式了解产品需要应对的所有REACH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要求;
2. 合规成本大大降低;
3. 能够更好的实现由下至上的供应商的信息获取和管理,便于之后供应商的替换以及工艺的改进等;
4. 进一步了解了产品的物质组成及合规情况,明确之后的合规需要关注的重点。
REACH测试办理流程是什么?
步: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第二步:报价
亿博根据提供材质判定测试
第三步:测试
申请人确认报价后,签订立案申请表及服务协议并支付全额项目费,并准备好测试样品;(具体测试样品数量与工作人员对接)。
第四步:出具报告
5个工作日周期测试通过(可加急),报告完成、项目完成,出具REACH测试报告。
如果您的产品出口欧盟等国,就要注重材料的安全环保,欧盟国家的REACH检测规定了要求。出口欧盟国家的话,办理REACH检测,将使您的产品很有竞争力。
REACH检测模式
REACH检测一般采用混测方式进行,即针对产品的所有金属材质混为一种材质,非金属材质混为一种材质,分开来测试。
REACH注册法规
REACH注册-分阶段物质
有一种的物质,在一定条件下,已生产或在市场上销售REACH生效前的过渡性制度。这种物质被称为分阶段物质。公司可以受益于2008年12月1日过渡如果预注册的物质。
履行下列标准中的至少一个物质,可考虑作为分阶段物质按照REACH(第3(20))。
所列出的物质在欧洲现有商业化学品目录(EINECS)
已在欧盟(包括国家,2007年1月1日加入)生产的,但没有被放置在欧盟市场上1992年6月1日后的物质
被认定为“不长链聚合物的物质'
对于这些物质,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期限:
2010年11月30日
每年1000吨或以上,致癌,致突变或有毒的生殖物质每年1吨以上,和每年100吨以上的水生生物或环境的危险物质生产或进口的物质的注册截止日期。
2013年5月31日
在100-1000吨,每年生产或进口的物质的注册截止日期。
2019年5月31日
在1-100吨,每年生产或进口的物质的注册截止日期。
所有的物质,不符合任何标准相物质被视为非分阶段物质。通常情况下,非分阶段物质没有被制造,在市场上销售或使用欧盟在2008年6月1日前,根据指令67/548/EEC,除非他们得到通知。
非分阶段物质的潜在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向ECHA提交查询,并随后在按照REACH注册物质,才可以生产或进口该物质。
根据第67/548/EEC号指令(也称为NONS)通知所有的物质都被认为是根据REACH注册,ECHA已经登记号码的所有通知。从ECHA的通知雇主可以要求登记号码。
REACH检测怎么判定过与不过
和其他的化学检测一样,REACH检测也是评判产品环保性能的重要指标,可是问题来了,REACH检测怎么样才算通过呢?其实reach法案是针对出口欧盟的厂商一年元素重量的控制,因此单次超标并不会成为出口欧盟的绊脚石,只要重量能达到良好控制即可。
SVHC清单不新满足条件的SVHC物质,以候选清单的形式连续发布。自2008年10月28日开始陆续由,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
2008年10月28日,ECHA发布批SVHC清单,共15项;
2010年01月13日,ECHA发布第二批SVHC清单(14项),共计29项;
2010年03月30日,ECHA将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单,共计30项;
2010年06月18日,ECHA发布第三批SVHC清单(8项),共38项;
2010年12月15日,ECHA发布第四批SVHC清单(8项),共计46项;
2011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五批SVHC清单(7项),共计53项;
2011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六批SVHC清单(20项),共计73项;
2012年06月18日,EHCA发布第七批SVHC清单(13项); 同时,将第二批中的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Al-RCF)和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ZrAl-RCF)整合到第六批SVHC清单中,即,将第二批SVHC清单减少为13项,共计84项;
2012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八批SVHC清单(54项),共计138项;
2013年06月30日,ECHA发布第九批SVHC清单(6项),共计144项;
2013年12月16日,ECHA发布第十批SVHC清单(7项),共计151项;
2014年06月16日,ECHA发布第十一批SVHC清单(4项),共计155项;
2014年12月17日,ECHA发布第十二批SVHC清单(6项),共计161项;
2015年06月15日,ECHA发布第十三批SVHC清单(2项),共计163项;
2015年12月17日,ECHA发布第十四批SVHC清单(5项),共计168项;
2016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十五批SVHC清单(1项),共计16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