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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节能涂料报告
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2-02-23
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区属及其主要特征,如年平均气温(冷月和热月)、制冷度日数、采暖度日数、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日照率等。
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 (一)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二)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节能评估和审查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报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时,应同时报送项目节能报告。 第六条 建设单位对项目节能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项目节能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析评估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三)能源供应情况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条件及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四)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评估,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等方面;
(五)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包括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六)节能措施评估,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估;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八)结论。
项目节能报告应按照本办法附件明确的内容深度要求编制。
关于项目节能审查验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自查后向出具节能审查意见或报备节能报告的发改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相应的发改部门应委托第三方节能监测机构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或报备的节能报告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测评估并出具监测报告,第三方节能监测机构对其出具的监测报告真实性负责。相应的发改部门根据第三方出具的节能监测报告,结合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下达项目验收意见。
本通知有关要求自2017年2月1日起执行,各地在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节能审查的工作要求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节能审查工作制定更详细的工作方案。
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
(一)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及消费量分析评估。
(二)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可采用能量平衡表)分析评估。
(三)能效水平分析评估。包括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主要工序(艺)单耗和综合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制定年度计划。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应根据节能监察重点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年度节能监察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将节能监察计划报送我委(环资司),包括监察对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行业、重点监察内容等信息。2021年节能监察计划于6月30日前报送。
(二)实施重点。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应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和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作为节能监察重点对象,与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耗在线监测、节能审查制度有机衔接,建立预警机制,实施动态。重点对象的监察结果及整改情况按月向我委(环资司)报告。
(三)报送工作总结。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应于每年年底前将当年节能监察工作总结报送我委(环资司),包括组织实施形式、监察对象信息、监察处理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省级能耗双控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