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械行业组织通信技术职称需要什么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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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优博启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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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把“服务全民”作为的理念,为广大企业家以及企业职工打造真正的“一站式人才培养服务基地”,信守承诺、质量服务有**、便民化、透明化、真正的做到为企业着想的服务平台机构。
天津初级、中级、
:
1、建工类:工民建、建筑、、测量、地质勘测、建筑预算、建筑管理、道路与桥梁、土木工程、土建、土建、、建筑、路桥、工民建安装、工程测量、土木建筑、岩石工程、土岩方、概预算、、安全
2、机械类:机电设备、机电安装、机械、铸造设计、机电一体化、机械自动化、热能动力、机电、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
3、设计类:建筑设计、建筑装饰
4、水暖类:建筑水电安装、消防水电、水利水电、水利、水电安装、水电工程、暖通、热处理、制冷与空调维护、腐蚀与防护、锅炉、窑炉
5、化工类:化工、实验师
6、电气类:、电力、机电安装、电气自动化、电气设备
7、计算机、电子、通信类 :计算机、电子仪表、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及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
8、园林类:农艺师、园艺师、园林、风景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
9、纺织类:纺织
10、**类:**、给排水、公路、**道路工程、路桥、路桥施工、隧道工程
使用范围:企业资质、报考ISO外审员科目学历不够职称来凑、技术人员岗位定级、升职加薪、你的人脉圈子会更强。
2020年天津职称改版升级了,实行电子化证书
2020年1月根据天津市市人社局通告,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实现了电子化,【书】有了新的变化。
全面启用技术职务任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原纸质版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再补办。那么电子证书如何发放?原版纸质证书还具有效力吗?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会(含职称自【主评审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经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参加市人社局和行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以考”职称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
申请时间:
各职称评审会(含职称自主评审会)组建单位在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工作日内,通过天津市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评审通过人员信息;
用人单位将【自主聘任】取得职称人员信息报送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各职称汇总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市人社局核对上述人员信息,信息无误的,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证书。上述人员可登陆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证书效力:
电子证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电子,表明持证人具备相应系列、、层级的技术职务任职,可作为本市技术职务聘任(聘用)、继续教育、执业注册等的有效凭证。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原持有的纸质版天津市、中级、初级技术职务任职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更换。
自2020年1月1日起,原纸质版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再补办,由相应职称评审会组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职称,根据档案资料开具职称评价结果查询单。
证书查询:
电子证书信息可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查询,并逐步实现通过天津市人力网上办事大厅和“天津人力”APP进行查询。
根据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的说明》、《关于技术〈评审标准〉实施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及《报评技术职称材料的要求》的通知”(津人〔1994〕47号)文件规定,我市技术职称评审程序如下:
1. 本人申报
技术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任现技术职务以来的业绩总结,并按规定提交所需的各种评审材料。
2. 推荐
(1) 单位在推荐之前,要安排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组织申报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业绩宣讲,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2) 由有关、技术或骨干以及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推荐会或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重要依据。推荐会或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过一半的,单位不得推荐。单位确定的推荐人选在上报之前应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3) 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申报材料要认真进行审查核实。其中属于本人表现、历年工作考核情况及学历、资历等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成绩贡献等由单位业务技术部门审核盖章。在此基础上,单位正式签署推荐意见。
(4) 为了搞**后聘任工作,在目前社会化评审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单位确定的推荐数额一般在应聘数额的基础上,拟增加的数额不**过应聘数额的20%。
3. 呈报
(1) 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由主管区、县、局审核后呈报到有关系列()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授权组建评审会的单位除外,下同)
(2) 中级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呈报。出主管区、县、局报评的,由主管区、县、局审核后开具委托信,分送到有关系列()负责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
(3) 初级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呈报。出主管区、县、局报评的,由主管区、县、局开具委托信,分送到有关系列()负责初级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
4. 审核
(1) 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的格式、档次、等有关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经审核其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该人事部门按申报人所属区、县、局和所属单位填写《报评人员名册》。其中《报评人员名册》送市支撑工作办公室备案,中级《报评人员名册》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核其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该人事部门说明原因,将材料退还原报送单位。
(2) 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和系列主管部门分别对拟提交评委会评审的高、中级材料进行抽查。发现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按要求重新进行审核。抽查合格的由抽查部门开具评审通知。
(3) 申报人员所报材料不符合本文规定及相应《评审标准》、《试行条例》中有关学历、资历、论文、外语、历年业绩考核等条件的不能参评,已经参评并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5. 评审
各级评审会的评审工作均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
(1)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破格申报技术,需事先由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组织有关评委会对其实际理论和知识水平进行考核。考试科目及水平按《评审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按经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或系列主管部门开具的“评审通知”和已备案的《报评人员名册》向相应的评审组递交评审材料。评审组应对申报人员逐一进行评审。
(3) 召开评审会会议。先听取各评审组评审情况汇报。评委会对评审组通过的人员进行评审。如果评审会对评审组未通过的人员有异议,经评委会组织到会投票表决并获半数以上人员同意后,可提交评审会进行评审。
(4)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平等、,拟逐步建立评审会库制度。入库数量一般为该评审会所需人数的三倍以上,主管部门根据每次评审任务的需要,从库中随机检索确定名单,组成评审会。
6. 颁发证书
(1)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的人员,由主管区、县、局到市职称办公室颁发证书手续。其中,的凭评委会印发的评审通过人员通知(简称评审通知,下同),《颁发技术书登记表》(一式二份)。《技术评审表》(一式三份),中级的凭评审通知和《颁发技术书登记表》(一式二份);初级的凭评审通知。
(2) 对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及评审取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取消其职称,注销证书,并对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天津市技术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自2020年起,凡通过“天津市技术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申报的系列和,须按照以下流程和时限开展申报工作。
(一)建立单位账户。各呈报单位通过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分配的账户登录信息系统,按逐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下一级单位账户并分配单位账号。
(二)单位推荐。各用人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表格材料,召开推荐会,确定拟推荐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网上申报。对公示无异议确定推荐的人员,在信息系统注册、登录个人账户,按要求填报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确认无误后向用人单位提交。单位通过上级单位分配的账户登录信息系统,对个人提交的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核对相关原件,审核无问题的提交上级单位;有问题的原因退回申报人员,更改后提交。
(四)网上呈报。呈报单位对下属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通过信息系统呈报相关评委会;有问题的原因退回申报人员,更改后提交。
(五)评委会审核。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各单位呈报的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确认接收;有问题的原因退回,更改后重新呈报。
(六)打印材料。申报人员通过系统查询申报状态,经评委会审核通过的,从系统打印《技术评审表》、《技术人员情况简表》(数量按评委会要求确定),在每份《技术评审表》上签署个人承诺后,按程序报单位盖章。
(七)报送材料。呈报单位持《委托评审函》,将申报人员的《技术评审表》、《技术人员情况简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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