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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合肥高新区重症护送服务
行 业:商务服务 商务租车
发布时间:2021-12-08
合肥顺利护送有限公司是审批的正规救援公司,提供长途跨省救护车服务,是经主管部门批准合法注册的正规救护车出租公司,是一支救护车出租、租赁、转运省内外病人出院、转院的团队。
病人转运须知
(一)、急诊危重病人院内转运与交接制度
1、规范患者转运制度:在严格遵照转科医嘱的同时并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暂有生命危险应就地救,不宜转运,待生命体征平稳后再转运。
2、转运前护理
(1)再次核对转科医嘱。
(2)与接收科室的沟通:转运患者前应事先电话(告知:诊断、性别、年龄、神志、管道和用药、需准备急救物品)通知接收科室,接听电话者为当班护士,接收科室获信息后应立即做好床位、氧气等迎接准备。
(3)转运前由医师向家属交代病情及转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在征得患者和/或家属的理解和同意后履行签字手续。
(4)整理患者资料,核对并携带转运患者的药物和物品。
(5)妥善固定静脉针和各种导管,药物标记明显,上好护栏和输液架。
(6)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并携带监护仪、呼吸机等急救器械、和物品;有执业医师和 /或具备执业的护士护送。
(7)离开病区前再次评估患者的意识、瞳孔、T、P、R、BP、SPO2等病情,详细记录神志、生命体征、各管的名称、位置、刻度、气道情况等。
(8) 电梯准备:确保病人在短时间内转运。 3、转运中的护理 (1)安置合适的转运;不同病情的患者予以不同的。 (2)保持呼吸道通畅,有效氧气的吸入;对一般缺氧者转运中可用氧枕,用时轻压氧枕,以保证足够的氧。
(3)转运途中应严密监测患者意识状态、瞳孔、呼吸频率与呼吸型态、脉搏等,并做好应急处理。
(4)保持各种管道通畅,妥善固定,严防滑脱,标识清楚,转运途中要确保通畅,以便及时用药。
4、转运后护理(病区交接) 双方认真交接患者诊断、病情(包含已做的检查)、神志、管道、用药及皮肤情况,并在交接表上签名。
(二)手术病人术后转运制度
1、全麻患者手术后,经麻醉后恢复室复苏至苏醒,由麻醉 评估苏醒程度以决定是否送回病房;连续硬膜外麻醉、局麻患者生命体征稳定,可直接送回病房。
2、术后患者一般由该患者的麻醉师、护士及护工一起送回病房。
3、危重患者术后需转入ICU的患者,手术结束前半小时,事先电话通知ICU,简要介绍患者的手术情况及生命体征,以便ICU做好接待患者的必须准备。转入ICU前,术者要与患者家属沟通,征得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
4、护送前,核对患者病区、床号、姓名、病历、X光片等物品,再次检查患者皮肤情况;观察患者切口渗出情况及袋内的物,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手术进行处理后再行护送;注意尿量、尿色的观察和记录;妥善固定留置针和各种导管;未患者盖好棉被,注意保暖;上好护栏和输液架;根据病情需要,备好简易呼吸气囊、氧气枕等急救用品,有和护士护送。
5、护送途中,护士位于患者右侧头部,协助推手术推床;注意观察患者神志、面色等,倾听患者不适主诉,及时排除患者不适感;保持患者管及输液通畅;注意观察患者呼吸,保持呼吸道通畅;途中有紧急情况发生时需协助麻醉师及时处理。
6、到病房后,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患者病区、姓名、床号、病历、X光片、病员服等,协助将患者移至病床,监测生命体征,严格交接患者的皮肤情况、手术方式、术中量、病情变化、用药、管及患者随身物品等。
7、交接结束后,及时记录并双方确认签字。
救护车的特权及其行使条件
近段时间,各地发生多起救护车因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救护车拥有特权,但驾驶员行使特权是有条件的。救护车的驾驶员更要确保行车安全,否则救命的车就有可能变成夺命的车,更让本来要送往急救的患者再遭受意外伤害而雪上加霜。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仅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这四种车是特种车。特种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险车在执行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救护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时候可以开启及警报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速度及红绿灯的限制。如果因此发生事故,则按照发生事故时的状态确定其责任,执行紧急任务不是其免责的条件。比方说,如果救护车逆向行驶了,则还要负同等以上的责任。
在此,笔者除了提醒救护车的驾驶员不可随意行使救护车的特权外,也提醒广大读者注意,遇到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时,务必主动避让。其他车辆驾驶员在遇到救护车时,要尽量给救护车留出让行的车道。根据《中华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条例,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险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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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上一般都有哪些装备?
救护车分为一般救护车及监护救护车。 一般救护车应有下列之装备: (1) 氧气组:携带式及固定式各一组。携带式,应含给氧器之配件,其氧气筒容量,应大于四○○毫升;固定式,应含流量计及潮湿瓶等配件,其氧气筒容量,应大于1000毫升。 (2) 氧气鼻管一组。 (3) 氧气面罩:大人及儿童型各一组。 (4) 抽吸导管:六号抽吸导管及十抽吸导管各二组。 (5) 鼻胃管一组。 (6) 可携带式抽吸器组一组。 (7) 担架床:应附有可资推动之脚架及滑轮;全长,应大于170公分;宽,应大于50公分;负重,应大于150公斤。 (8) 可折叠式搬运椅或椅式担架一组。 (9) 颈圈:可抛弃式,大、中、小号各二组。 (10) 头颈部固定器一组。 (11) 充气、抽气或卷筒式之固定四肢用护木二卷。 (12) 毛毯及被单各一条。 (13) 灭火器一组。 (14) 躯干固定器组一组。 (15) 长背板一组:全长,应大于150公分;宽,应大于40公分;负重,应大于150公斤;并应含固定带之配件二组以上。 (16) 生产创伤处理包一套。 (17) 包一套。 (18) 一般急救箱。 (19) 可丢弃式手套一盒。 监护救护车的装备,除应符合一般救护车之规定外,并应有下列装备: (1) 加护急救箱. (2) 可携带式之心脏监视器。 (3) 电击去颤器。 (4) 无线电对讲机或行动电话。
手术病人安全转运
一、转运手术病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转运人员相对固定。
二、转运人员着装规范,对病房护士、伺事、病人及病人家属有礼貌。
三、转运人员推转运车至病房,与病房护士一同到病人床边核对病人的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部位、体表标识及约定的手术时间等信息,并根据病人物品交接单核对用物(包括药物、病历、影像检查报告等)。双方签字确认后完成交接。
四、手术病人必须等医护人员到位准备就绪后,在医护人员陪同下方能转运,如动脉病人、搭桥病人、移植病人、神志不清病人、昏迷病人、婴幼儿、危重病人、病人等。
五、转运工具应有约束装置:安全带或护栏。转运过程中适当约束病人,并使用护栏。转运过程中适当约束病人,并使用护栏。
六、转运过程中,手术病人头部必须睡在推床的头端,注意病人保暖并控制车速,保证转运平稳、安全。
七、病人转运到手术室内必须与医务人员当面交接,禁止将病人单留在手术室内。
八、转运病人时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轻抱轻放,将所有管妥善固定,防落,保持病人的输液通道通畅。
九、手术结束必须得到医务人员许可方可搬运病人和转运病人。
十、推床不用时,其备用状态要求,输液挂柱在头端,被子在尾端,并随时保持推床的整洁。
十一、转运人员外出必须穿外出衣,更换外出鞋。
我们以“专注患者,用心服务”为中心价值,以“诚信为本、用事实说话”为经营理念,希望通过我们的打造和不懈努力,能更好的为广大有需求的客户提供全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