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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通信设备海运到日本东南亚专线
行 业:物流 货代
发布时间:2021-12-08
码头空箱进场有两种方式,空箱卸船进场和空箱通过检查口进场。空箱卸船进场前,码头堆场计划员必须安排空箱堆存计划。该计划安排的原则为,空箱根据箱尺码的不同,箱型的不同,按不同的持箱人分开堆存,码头与船方必须在卸箱时办理设备交接单手续。
拆箱交货时,货物集散型的内陆港口站,在货运进口货运中的主要业务与要求一般为:
1.做好交货准备工作。
集装箱货运站在船舶抵港前,应从船公司或船代处获得有关单证,包括提单副本、货物舱单、装箱单、货物残损的报告和货物表等。 在船舶进港时间、卸船和堆场计划确定后,货运站应与码头堆场联系,确定提取拼箱集装箱的时间,并制定拆箱交货计划,做好拆箱交货的准备工作。
2.发出交货通知。
货运站应根据拆箱交货计划,及时向各收货人发出交货日期的通知。
3.从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
与码头堆场联系后,货运站即可从堆场(码头或内陆)领取载货集装箱,并办理设备交接单或内部交接手续。
4.拆箱交货及还箱。
从箱内取出货物,一般按装箱单记载顺序进行,取出的货物应按票堆存。拆箱后应将空箱尽快还给堆场,并办理设备交接单或内部交接手续。 货运站代表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收货人领货时,应出具船公司或其他运输经营人签发的、海关放行的提货单(交货记录),货运站核对票、货无误后,即可交付货物。交货时,应与收货人在交货记录上签字,如有异常,应在交货记录上。
5.收取有关费用。
交付货物时,货运站应查核所交付的货物在站期间是否发生保管、再次搬运等费用,如发生,则应在收取费用后交付货物。
6.制作交货报告与未交货报告。
集装箱货运站在交货工作结束后,应根据货物交付情况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并寄送给船公司或其他运输经营人,作为他们处理损害赔偿、催提等的依据。
空箱通过检查口出场主要有下述三种:
(1)门到门提空箱,主要是出口载货用空箱的提运。该空箱提运至集装箱点进行装箱后,重箱即回运本码头准备装船出口。空箱门/门提离港区,货主或内陆承运人应向集装箱代 理人提出书面申请。集装箱代理人根据“出口集装箱预配清单”向货主或内陆承运人签发“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货主或内陆承运人凭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向码头堆场提取空箱。
(2)单提空箱,是指将空箱提运至码头外的集装箱堆场(CY)。如船公司提空箱至港外堆场,提退租箱等。码头箱务管理员应根据船公司或其代理的“空箱提运联系单”发箱,联系单上一般应写明持箱人、承运车队、流向堆场等,并费用的结算方法。
(3)因检验、修理、清洗、薰蒸、转运等原因需向码头提空箱。货代或内陆承运人应向集装箱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集装箱代理人根据委托关系或有关协议向货方或内陆承运人签发“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货方或内陆承运人凭“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向码头堆场提取空箱,码头凭代理的工作联系单发箱。 空箱出场时,码头应与船方或承运人做好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交接手续。
申报: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条件所涉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