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水土流失治理目标、社会需求的提高,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将农村水土流失治理、水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垃圾及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结合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模式,大大提升了水土流失治理水平和成效,从而深受群众欢迎。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项目法人、第三方机构对验收作出的结论负责,并且是负责制。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主体责任 验收体制改革后,生产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主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项目法人的工作要求: ①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文件等,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② 在生产建设项目正式投产使用前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形成验收鉴定书; ③ 在其或者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相关材料; ④ 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和。 生产建设项目在验收时没有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或未达到验收标准和条件就通过了验收,项目法人均要承担责任,将受到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