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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太原化妆品批件办理检测
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1-10-23
5:什么是除臭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除臭化妆品是指用于消除人体的化妆品。所以,消除口臭、脚臭或其他局部的除臭产品,不属于用途化妆品中的除臭化妆品范畴,而除臭化妆品是针对腋窝部位开发的除臭化妆品,只建议在腋下使用,不要随意在其他部位使用,以防给身体带来危害。除臭化妆品可制成粉状、膏状、乳液状和气溶胶型等多种剂型。
有的人腋下大汗腺异常发达,数量多、分布密,分泌和排泄作用十分旺盛,其分泌物比较浓稠,散发出刺鼻难闻的臭味,这种臭味称为或狐臭。所以除臭化妆品不能彻底消除。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规定,磺酸锌作为除臭剂、抑汗剂和收敛剂使用时,其在化妆品中大允许使用浓度为6% (以无水物计),化妆品标签上必须标印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避免接触眼睛。
什么是系列化妆品?_系列产品的批件如何办理?
对多色号系列化妆品的检验,可以采取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多色号系列非用途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除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础配方成分含量(配合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非用途化妆品。此类产品毒理学试验可以采取抽样检验方式进行。抽检比例为30%,总数不足10个以10个计。抽检时应当含有机着色剂总量高的产品进行检验;有机着色剂总量相同时,应当选有机着色剂种类多的产品进行检验;有机着色剂总量和种类均相同时,应当选总着色剂含量高的产品进行检验;总着色剂含量相同时,应当选总着色剂种类多的产品进行检验。
批文到期了,延续有什么要求?
(一) 技术审评原则
1) 原申报资料符合现行规定的内容不得更改。不符合现行规定且可按有关要求调整的,应当予以调整,必要时需补充提交有关检料等申报资料。
2) 延续后的产品,应当符合现行化妆品相关规定。
进口化妆品申报必要的技术资料
风险物质评估文件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来源。
(二)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概述,包括该物质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等。
(三)化妆品(或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及其相应的检测方法,并提供相应资料。
(四)国内外法规或文献中关于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在化妆品和原料以及食品、水、空气等介质(如果有)中的水平或含量的简要综述。
(五)毒理学相关资料:
1.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毒理学资料简述,至少包括是否被国际研究机构(IARC)纳入致癌物。
2.参照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毒理学试验方法总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毒理学资料摘要。
(六)配方中含有植物来源原料的,对于仅经机械加工后直接使用的植物原料,应当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对于除机械加工外,需经进一步提取加工的植物来源原料,必要时,也应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
(七)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够降低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含量的有关技术资料,必要时提交工艺改进的措施。
上述风险评估的相关参考文献和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试料或科学文献资料,其中包括国内外、国际组织发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