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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大庆ISO9001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1-10-10
企业更加规范,促进经济效益:三体系的建立及,能够有效地促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帮助企业在运行管理中按照体系标准进行流程化地规范性操作,强化管理,使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企业发展做出实质性地推动作用。所以说,三体系立运作存在的问题都是企业无法避免的,唯有进行三体系方能使得企业更加规范,并且带来效益。
商品售后服务体系
如何获得售后服务体系
售后服务必须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售后服务能力进行审核,对服务水平做出评价。具体主要从企业内部条件、服务执行、客户跟进和服务改进4个层次、 8个单项的27项指标进行系统评价与严格审。过程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采用现场评审、客户暗访等手段,了解企业真实的运行状态。可以说,售后服务是按照国家标准对企业售后服务进行的一次全面、严格、公正的检阅。
深圳方圆盛世作为第三方咨询机构,多年来专注于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及其他体系和资质咨询服务工作,成功帮助上千千家企业获得体系。
8.2.2 内部审核
组织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
a) 符合策划的安排(见7.1)、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b) 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
组织应策划审核方案,策划时应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应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审核的策划、实施、形成记录以及报告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应保持审核及其结果的记录(见4.2.4)
负责受审核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后续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见8.5.2)。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11。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注: 当确定适宜的方法时,建议组织根据每个过程对产品要求的符合性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影响,考虑监视和测量的类型与程度。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
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见4.2.4)。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8.3 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
适用时,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a) 采取措施,消除发现的不合格;
b) 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 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d)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的记录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见4.2.4)。
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英文版)。
本标准代替GB/T 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通过对其修订,使表述更为明确,并增强与GB/T 24001—2004的相容性。
附录B中给出了GB/T 19001—2008和GB/T 19001—2000之间的具体变化。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会(SAC/TC1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认可监督管理会、中国认可协会、中国合格评定中心、中国质量中心、方圆标志集团、中国船级社质量公司、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深圳环通中心、赛宝中心、华夏中心有限公司、国培培训(北京)中心、中国建材检验中心、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武、李钊、刘卓慧、李强、李荷芳、李明、赵志伟、王建宁、孙纯一、曲辛田、万举勇、王梅、李平、石新勇、倪红卫。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0300.2—1988、GB/T 19001—1992、GB/T19001—1994、GB/T 19001—2000。
引言
0.1 总则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下列因素的影响:
a) 组织的环境、该环境的变化以及与该环境有关的风险;
b) 组织不断变化的需求;
c) 组织的具体目标;
d) 组织所提供的产品;
e) 组织所采用的过程;
f) 组织的规模和组织结构。
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不是本标准的目的。
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注”是理解和说明有关要求的指南。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机构)评定组织满足顾客要求、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
本标准的制定已经考虑了GB/T 19000和GB/T 19004中所阐明的质量管理原则。
0.2 过程方法
本标准鼓励在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改进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为使组织有效运行,必须确定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通过使用资源和管理,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项或一组活动,可以视为一个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直接形成下一个过程的输入。
为了产生期望的结果,由过程组成的系统在组织内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以及对这些过程的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
过程方法的优点是对过程系统中单个过程之间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进行连续的控制。
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应用过程方法时,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a) 理解和满足要求;
b) 需要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
c) 获得过程绩效和有效性的结果;
d) 在客观测量的基础上,持续改进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