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mlogo.png)
价格:面议
0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我国发明专利在授权前经过实质审查,无效宣告程序只是对其专利性的有一次检验;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则不同,授权前未经实质审查,故无效宣告程序有着特殊的监督作用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经授权,法律保护非常明确—权利人有权指控他人侵权。但是法律状态明确,不等于稳定,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实践中存在的各种情况。对业内特定技术,业者认为专利权产生不正当垄断的,也会启动专利无效程序。
原专利法中,规定导致专利权失去效力的程序,除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外,还有请求撤销专利权的程序。由于请求撤销专利权的理由是请求人认为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实质性条件。这种请求理由与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发生重合。新专利法去掉这一程序,在立法上使各条文更加统一和严密。另外,依照原专利法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只能在专利被授予后6个月后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应在专利权被授予后6个月内提出,这就使得对许多在专利权授予后6个月内被公众发现的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发明创造,无法及时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新专利法将这一时间提前到自专利法授予开始,弥补上 原立法上的漏洞。
专利权无效请求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应当一式两份。专利复审在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