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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废水未达标处理
尾矿池上清液如达不到排放标准时,应作进一步处理。
常采用的处理方法有:
1、去除重金属可采用石灰中和法和焙烧白云石吸附法。去除 1毫克铜需石灰0.81毫克,1毫克镍需石灰0.88毫克,pH要求控制在8.5以上。用粒度小于 0.1毫米的焙烧白云石吸附可去除铜、铅离子。去除1毫克铜需白云石25毫克,1毫克铅需白云石2.5毫克;
2、去除浮选剂用矿石吸附法,采用铅锌矿石可吸附**浮选剂,去除1毫克**浮选剂需铅锌矿石200毫克。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更为有效,但价格昂贵;
3、含氰废水主要采用化学氧化法,如漂氧化法;也可用石灰法和铅锌矿石法除氰,每克氰加200克矿石,可去除简单约90%,或复合约70%。高浓度含氰废水可以回收。
选矿废水危害
选矿废水不经处理排放或流失会严重污染水源和土壤,危害水产和植物,淤塞河流、湖泊。*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三井金属矿业公司神冈铅锌矿选矿废水和冶炼厂镉车间废水排入神通川,水体和农作物受到污染,当地居民由于长期食用受镉污染的水和稻米,1951~1968年有200多人患镉中毒症,称痛痛病。中国的有色金属矿山大多分布在长江以南,选矿废水的排放对河流、湖泊水源和农业、渔业生产造成很大威胁。有的河流、湖泊被尾矿淤积,浮选剂臭气四溢,使鱼类受污染而不能食用,渔业减产。
由于各种金属及非金属矿物性质及选别方法的不同,矿山产生的选矿废水其性质及成分也存在差异,应根据不同来源废水的性质及选矿工艺对回水性质的要求,选用合适的废水处理技术及废水回用方法,尽量降低回水使用对生产技术指标的影响,合理调配使用选矿废水,使量的选矿废水在选矿工艺内循环使用,控制并减少选矿废水的对外排放量。提高选矿废水循环利用率,实现废水的清洁排放是未来我国矿山发展的主要发展方向,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选矿废水处理及回用的重要意义,矿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 涵盖化工、冶金、能源、机械等各领域,在经济发展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也带来各种环境问题,其中选矿废水是主要的污染。
公司拥有中南大学环境资源学院、湖南大学环境院及化学化工院电化学水处理技术中心实验室、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水污染控制技术中心、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众多创新平台的人才和科研技术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