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管理手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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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广东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管理手册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1-08-02
市知识产权局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及市委、市的战略部署,围绕知识产权重点工作,按照财政年度预算,除**后补助外,增设高质量**培育、高校与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贯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导航工程、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援助公共服务、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及管理计划、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不**过100万元
同一年度同一单位或个人获得本办法各类资助总额不**过500万元。所有资助币种为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资助:
(一)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的**;
(二)无效**、非正常状态或法律不予保护的**;
(三)**权存在纠纷;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资助的。
**保护资助
**保护资助包括在中国提起侵权诉讼资助、提出**无效请求资助、**海外资助。
(一)在中国提起侵权诉讼资助
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企业获得中国发明**授权后,在法院提起发明**侵权诉讼,终判定**侵权成立的,每件给予费用的50%(不得**过5万元)资助,侵权是否成立以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为准。
(二)提出**无效请求资助
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在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者法院被告**侵权,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请求并成功判定涉案**权全部无效的,每件给予2万元资助。
(三)**海外资助
1.在外国(地区)提起侵权诉讼资助
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企业获得外国(地区)**授权后,在外国(地区)提起**侵权诉讼,终判定**侵权成立的,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每件给予费用的50%(不得**过30万元)资助,其他国家或地区每件给予费用的50%(不得**过15万元)资助。侵权是否成立以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为准。
2.在外国(地区)积极应对侵权诉讼资助
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在外国(地区)应对**侵权诉讼,终判定**侵权不成立的,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每件给予费用的50%(不得**过30万元)资助,其他国家或地区每件给予费用的50%(不得**过15万元)资助。侵权是否成立以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为准。
审批流程和监督管理
各类**资助的申报时间、类别、条件、材料要求等,以当年度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申报通知或申报指南为准。
各类**资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根据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各类**资助申报通知或项目申报指南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区的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再由佛山市知识产权局或由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可退回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三)审核合格的资助项目,按照市财政资金规定进行项目评审,必要时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佛山市知识产权局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名单,并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佛山市审核同意后,由佛山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助经费通知并下达相应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