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
概念:即已经获得了专科的或者在读大专生,通过自考的方式拿到本科的。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院和高等教育自学会联合颁发大学书,国家承认,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可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也可同时报考同一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书后才能领取本科书。
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英语(二)》;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通知为依据办理。
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英语(一)》。有关课的按各计划规定执行。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非计算机类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者可非计算机类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者可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书者,可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自学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课程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书。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人才,对学习愿望十分强烈,已有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在提出的方针指引下,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制度。1980年5月处在讨论教育工作时指出,为了促使青年人自学上进,应该拟定一个办法,规定凡是自学有成绩,经过合格者,要发给,照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