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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商务服务 公司注册 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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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
(一)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1)同*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以及同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同意的除外;(3)同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带有歧视性的;(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性的;(8)有害于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另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二)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本站所提供信息除为本站原创外。均来源于网友提供,其服务是无偿的。如有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侵犯作者及知识产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即刻更改并将信息。
知识产权服务部: 郑党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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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瞻园路126号天明楼(航天学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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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国内和国际申请事务(包括马德里和巴黎公约程序)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的转让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续展
☆商标异议和撤销
☆商标申请人和注册人的变更
☆商标侵权的行政查处
☆担任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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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的区别
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企业)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后者如该商标注册人(企业)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其企业名称、均未变化,但实质上已转变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此应办理转让注册手续。 商标转让后,商标是所有权也就发生了变动.公司的名字或发生变更后,商标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商标变更还要求该注册人注册的所有商标都必须一起办理变更登记。而转让注册商标则可以单办理转让,除非存在要转让的商标与其他未转让商标构成近似,需要一并转让外,其他的则无须一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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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书件包括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他人不使用或注册不当商标等。各类申请既有共同的基本要求,又有不同的具体要求。
1.商标申请书件(含商标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申请书)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提倡用打字机打印;文字书写必须合乎规范,字迹工整、清晰。
2.随同申请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使用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时所需大小相同。
3.商标申请书、委托书必须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名称及章戳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和委托书上还须加盖代理人章戳;对于国外申请人,要详细填写中英文企业名称和;委托书可由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4.一份商标申请书中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的具体、规范名称填写。
5.申请书和委托书所填各项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的,应当在改动之处加盖代理人或申请人章戳,或由修改人签名。
6.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编定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的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补正,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未作补正或**过限期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7.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书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8.各项申请都需按规定交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