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辩护?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
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申辩和辩解。这就是刑事辩护。
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辩护吗?
辩护权作为每个公民、每个人、每个犯罪嫌疑人、每个被告人的基本,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也可以委托律师、法律许可的其他公民代为辩护。
教你如何区分作为犯与不作为犯
关于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标准,有规范说、身体动静说、能量说、因果关系说、社会意义说、终原因说、非难重点说、法益状态说、风险说、介入说等各种学说。
一、规范说
违反禁止规范的是作为,而违反命令规范的是不作为。问题是,我们并不能对刑法规范简单地进行禁止规范与命令规范的划分。例如,如果认为我国关于故意罪的罪刑规范为禁止性规范,则没有不作为故意罪成立的余地。这显然不利于保益。
二、身体动静说
具有积极的身体动作的是作为,否则就是不作为。然而,能否离开具体的构成要件讨论身体的动与静的意义?例如,行为人忙着跟女友约会而不按时扳道岔的,跟人约会可谓积极的身体动作,但因行为人未为法律所期待的扳道岔的作为,法律上所评价的还是不作为。故脱离具体的构成要件,仅根据身体的动与静区分作为与不作为,并无意义。
刑事自诉案件都包括什么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刑事自诉案件都包括什么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
(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的除外);
(3)案(致使被害人重伤、除外);
(4)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我国规定自诉刑事案件能撤诉吗
刑事自诉立案之后可以申请撤案。法院对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和解协议书。而在法院作出宣判前,自诉人是可以撤销案件的,但如果自诉人撤销案件的,法院是会准许的,而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的。
一、自诉刑事案件能撤诉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自诉案件。
法院对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和解协议书。而在法院作出宣判前,自诉人是可以撤销案件的,但如果自诉人撤销案件的,法院是会准许的,而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