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债权 债务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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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青岛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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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7
仲裁在民间借贷争议解决中的优势1.审理时限短。相较于诉讼冗长的一审、二审程序,仲裁裁决一裁终局,且审理时限普遍较短。2.送达方式灵活快捷。对于仲裁机构来说,一般适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较少采用公告送达。3.更加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请求仲裁的争议事项、选择仲裁适用的规则、开庭形式、简易或普通程序、仲裁员、仲裁地、适用法律等。同时,仲裁在审理过程中更加重视当事人之间合同的约定,在对无效或可撤销合同的认定方面以及对合同约定进行调整方面更加审慎,更加看重当事人在证据材料中体现出的意思表示行为等。4.不公开审理。《仲裁法》中均规定了“保密条款”,即要求仲裁员、仲裁庭秘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论证、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均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方面的任何情况。5.违约金支持程度较高。基于仲裁案件更加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特点,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往往会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对于一些模棱两可的问题,更倾向于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角度进行认定。比如对于逾期和违约金的支持程度往往比支持的程度要高。6.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支持程度高。目前比较的合同,均会约定由债务人在违约情况下承担债权人为追索债权所支付的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在内的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在诉讼中,该费用并不必然被支持,或仅部分被支持。但在仲裁案件中,该等费用被支持的程度较高。
何为套路贷?
民间资本在经济发达地区相对活跃,资金拆借活动有时呈现规模化、组织化等特点。在过程中,当事人应特别注意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可能陷入“套路贷”的泥潭,特别要对预扣、变相高利、协议未人等情况多加留意,协议签订时应尽可能要求制作并留存副本,以便出现纠纷时进行比对,还款时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条或代收凭证。对于已经发生的侵犯权益的行为,包括可能涉黑涉恶的非法行为,应积极向报案。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有犯罪嫌疑的,亦应向移送线索。
借贷的担保
(一)《*共和国担保法》*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高关于适用〈*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
(二)《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不予支持。
(三)《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形成借贷关系,网络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不予支持。
网络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应予支持。
(四)《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四条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到期后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本息之间的差额,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当事人对公司破产债权受偿不满,转而对个人进行民间借贷诉讼
章某在富阳地区长期从事资金拆借,从2014年起与富阳A公司之间存在资金借贷关系,双方交易的形式主要通过章某将付至A公司账户或其法定代表人陈某个人账户。
2015年4月10日,章某又向A公司出项30万元, A公司会计许某接受陈某的指令和委托,将许某的个人账户提供给了章某,该笔终打入了许某个人账户。同时,许某对A公司之前与章某的共计110万元进行了结算确认,10日后,许某又代表A公司和陈某向章某办理15万元,并在借条上签字。
2016年,富阳裁定受理A公司破产清算案,章某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笔,一笔申报债权130.66万元(本金125万元、50.66万元);另一笔申报债权70.3万元(本金52.8万元、17.5万元)。经管理人调查,章某与A公司之间的往来,均在A公司资料载明,由陈某和A公司出具相应的手续,资金亦由A公司使用,且存在**过法律保护范围的情况。
经统计,自2014年9月5日起章某累计向A公司出借本金791.8万元,A公司通过自身及关联人员(许某、陈某等人)累计向章某归还本金和计822.99万元,A公司已经**额支付章某本金和。故而,管理人终确认章某债权为0元,经过两次债权人会议,章某均未提出异议。见A公司破产确认章某的债权为0,章某遂将A公司会计许某之前签订和收款的共计125万元予以整合,起诉要求其归还欠款。
富阳结合破产案件管理人对于A公司的调查情况和章某在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的情况,认定章某主张不实。认为,章某将公司债务转而向会计许某个人追讨的行为,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不诚信诉讼行为,判决驳回章某的诉讼请求。
合同的有效性
(一)《*共和国合同法》*五十二条
*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情况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