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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家居礼品欧盟CE认证准备资料
行 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产品检测服务
发布时间:2021-04-25
标准内容
EN 71检测标准涉及的项目包括如下11大类:
EN 71-1:物理和机械性测试;
EN 71-2:易燃性测试;
EN 71-3:有毒金属迁移测试;
EN 71-4:化学实验玩具;
EN 71-5:非实验用化学玩具;
EN 71-6:年龄警示标签图;
EN 71-7:涂料、涂层要求;
EN71-8:供户内和户外家庭用的摇摆、滑动及类似玩具;
EN 71-9:玩具中**化合物通用要求;
EN 71-10:**化合物的样品制备和提取;
EN 71-11:**化合物的分析方法;
儿童玩具EN71测试的项目:
物理机械性能测试:可接触性、可接触性锐边、小物体等。
燃烧测试:非纺织物易燃性、纺织物的易燃性等。
化学性能:有毒重金属、有毒化学物质、有毒化学物质、化学相关实验装置、油漆中或类似表面涂层中的铅含量等。
非实验化学玩具测试:塑料检测、涂料检测、辅料检测等。
有害物质检测: 、重金属、铅、镍含量、增塑剂、偶氮、包装物料的有毒元素测试、邻苯二甲酸酯类含量等。
EN 71-1:2005 + A9:2009发布新修订9,由CEN(欧洲标准化会)于2009年5月23 日批准,终由CEN技术会CEN/TC52“玩具安全”在2009 年7 月份发布统一版本(EN 71-1:2005 +A9:2009),涵盖先前发布的修订。欧盟会正式於2011年6月18日在欧洲联盟公报(OJEU), 刊登新玩具安全协调标准 EN71-1:2011。新协调标准是按 照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生效日期: 2011年7月20日)而订定。根据新玩具安全指令要求,2011年7月20日之後所有投放在欧盟市场的玩具,都必须符合EN71-1:2011新协调玩具标准。
新版本(EN 71-1:2005 + A9:2009)取代了EN 71-1:2005 + A8:2009要求其成员国采纳并发布新版本为国家标准,且晚在2010年1月撤销与此相抵触的国家标准。
该修订尚未在《欧盟公报》上发布。 采纳和更改标准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首先由CEN(欧洲标准化会)的工业界代表中的国家机构、实验室和消费者组织经过商榷,同意变更标准,再由CEN发布EN 71标准。但是CEN发布的标准不一定能够成为统一的标准。只有经欧洲会在《欧盟公报》上发布这项标准之后,它才会成为统一的标准。也只有在《欧盟公报》上发布这项标准之后,它才被接受,并满足玩具指令的基本要求。因此,该项标准在成为法规之前需要经过以下两次发布:
1.经CEN(欧洲标准化会)发布;
2.经欧洲会在《欧盟公报》上发布后,可作为统一标准。
A7 修订除了增加对摇摆木马和类似玩具的预警要求,主要还进行了编辑上的修订。对于不适合于36 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的年龄警告,增加了很大篇幅的描述。
A8 修订阐明了对磁铁玩具的安全性要求。但是,此要求并不适用于电气或电子元件玩具中的功能性磁铁(例如,马达,继电器,扬声器等)和所有磁铁磁通量系数小于50kG2mm2的磁铁/电气试验装置,或者不能完整进入小物件量筒的磁铁/电气试验装置。磁铁/电气试验装置的包装和使用说明应带有警告标识:
“警告!不适合8岁以下儿童使用。该产品含有细小磁铁。吞咽磁铁可能形成肠粘连,从而导致重伤害。如果误吞磁铁,请及时就医。”
A8 修订版同样适用于 EC 指令2008/329/EC 2,3中关于磁铁玩具的安全性警告要求。
玩具中**化合物通用要求
EN71-9**化合物的一般要求——规定了以以下暴露方式存在于每种玩具或玩具材料中的有毒化合物的迁移总量:与嘴接触;摄取可能;皮肤接触;眼接触;吸入。
标准范围之内的产品包括了为3 岁以下儿童设计的玩具(因这些玩具有可能被儿童放中咀嚼),和为年龄大些的儿童设计的产品(这些产品有可能接触到儿童的嘴、皮肤或被儿童吸入。)
标准范围内的具体产品或玩具部件包括:
有可能被3岁以下儿童放中咀嚼的玩具
三岁以下儿童用手玩耍的、重量应小于等于150克的玩具或易接触到的玩具部件,
为三岁以下儿童设计的玩具及易接触到的玩具部件
口动玩具的口腔接触部件
戴在嘴上或鼻子上的玩具
儿童能进入的玩具
作为玩具使用或玩具中应用的构图装置部件
户内使用的玩具和易接触到的玩具部件
户外使用的玩具和易接触到的玩具部件
食物设计的玩具或玩具部件
可能留下痕量的固体玩具材料
玩具中易接触到的有色液体
玩具中易接触到的无色液体
模型陶土、玩具陶土或类似产品,除EN 71-5 标准中提到的化学玩具
气球制造部件
附有粘性剂的模仿图腾
模仿 饰
受限物质涉及的范围特别广,包括阻燃剂、着色剂、芳香胺、单体物质、溶剂迁移、可吸入溶剂、木材防腐剂(室内和室外的)、其他的防腐剂和增塑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