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充电器3C认证要提交什么资料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1-02-24
●强制性认证CCC
随着我国加入WTO,必须全面深入地融入世界经济大循环中,各项与贸易有关的活动必须在WTO的原则下进行。中国的认证制度将有重大的变动,以适应WTO的要求。
2001年4月经决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并成立认可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由国家认监委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四个统一”是我国在入世谈判中所做出的郑重承诺,是我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建后即着手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个统一的原则建立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英文缩写"CCC"。
中国强制认证实施后,取代原来的"长城CCEE"和商检的"CCIB"标志。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列入批实施3C认证目录内的有19类132种产品。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国家定期发布《强制认证产品目录》。 ●免办CCC认证
但针对生产、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情况,中国认可监督管理会又发布2002年*8号公告,规定部分产品可申请免办3C认证。
这部分产品范围包括:
1、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产品;
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3、根据外贸合同,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
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零部件;
5、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
6、其它情况的产品。
对可免于办理3C认证的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人应向中国可监督管理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免办条件的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形式试验报告)等,经批准获得《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3年5月1日起开始办理并生效。另外,认可监督管理会还规定,对上述免办3C认证的产品范围是*2条、*3条的产品,国内组装厂或国内生产厂可依据自身方便向所在地国家直属的检验检疫局或认可监督管理会申请办理免办zheng明。
3c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和查询方法
一、3C认证证书是什么? 3C证书或“CCC”(也称为 中国CCC认证)是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旨在通过监督有关健康,卫生,安全,环境和反欺诈的产品来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只有经过认证,产品才能进口到中国并在中国市场销售。 3C证书就是产品通过3C认证的证书,3C认证全称“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通俗来说,就是一种针对产品质量的强制认证。
二、3c认证证书样本3C证书上主要信息有:证书编号、委托人名称地址、生产制造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列表、执行标准、发证日期等信息,详细参考下图:
3C认证证书样本
3C认证证书样本
三、3C认证查询有5种方式:1.CCC认证证书编号查询 Certificte No 查询2.生产厂名称 Factory Name查询3.申请人 Applicant查询4.制造商 Manufacturer查询5.产品名称 Product Name查询
详细的五种介绍可以参照文章:3C认证查询详细介绍
四、3c认证证书的作用 3C认证中国国内的强制性认证,不管是国内销售还是国外进口都需要做CCC认证,是进入国内市场的通行证,好比美国FCC认证,欧盟的CE认证一样。作为认证(CCEE)、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中国电磁兼容认证(EMC)三合一的“CCC”认证,是中国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与国际接轨的一个标志,有着**的重要性。
五、产品3c认证证书怎么办理3C认证办理找我们,一站式服务,速。
充电器3C认证办理流程及步骤
3C认证是中国对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充电器产品在3C认证范围内,是需要做3C认证的,经过3C认证的充电器用料足,工艺成熟,拥有过流、过压、短路、过温等多重保护,同时,在使用过程中,3C安规认证的充电器充电效率高,安全有保证。
充电器
充电器
经过3C认证的充电器具有智能维护功用,适用于110V~240V的电压,可以正常运用,若电压**出此规模,充电器会主动停止工作,自我维护和维护充电的移动设备,别的,合格的小型移动充电器的数据线追赶2.4A电流后(设计时设定峰值为3A),数据线会发热,终主动断开充电。
一、充电器3C认证 充电器3C认证流程申请资料: 1、申请表 2、一致性说明 3、系列申请时型号的差异说明 4、产品中文说明书 5、产品的铭牌 6、电路图、原理图 7、关键元器件清单 8、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 9、样品2-3部 10、注册商标
3C认证
二、充电器3C认证申请步骤: 1、申请企业向实验室客服人员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双方通过口头和书面的相关沟通达成意见统一,签定书面合作协议;
3、申请企业支付实验室客服人员一部分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4、申请企业填写3C认证申请表,将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等书面资料以及用于测试的产品样品一并送交实验室客服人员;
5、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6、测试完成后实验室客服人员将合格资料提交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与此同时实验室客服人员将对申请企业的工厂进行审厂前的实地规范,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并为工厂完成审厂所需要的相关文件与资料;
7、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相关工厂审查人员对申请企业的工厂进行审查;
8、审查通过,申请企业获得3C证书。
办理3C认证周期时间长,根据产品的不同,还要分辨不同的标准,自己申请怕效率低耽误时间?
想了解申请流程可以参考以下我为您提供的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二. CCC认证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三. 3C认证产品检测提供文件清单
产品检测送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送样登记表;
CCC认证申请详细资料;
产品说明书;
产品规格书;
产品维修手册;
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四. CCC认证工厂检查基本要求
条工厂是保证获证产品符合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责任者。
*二条工厂应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合格的样品一致的认证产品。
*三条工厂应及时了解认证机构在网上公开文件中的信息及要求。
*四条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至少包括以下文件化的程序或规定,内容应与工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相适应:
(一)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二)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三)文件和数据控制程序;
(四)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五)供货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六)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七)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八)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九)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十一)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十二)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
此外,还应有必要的工艺作业书、检验标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五. 工厂应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质量记录,以证实工厂确实进行了全部的生产检查和生产试验,质量记录应真实、有效:
(一)对供货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二)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货商提供的合格;
(三)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
(四)检验和试验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的记录;
(五)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的记录;
(六)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七)内部审核的记录;
(八)顾客投诉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九)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十)标志使用执行情况记录;
(十一)运行检验的不合格纠正记录;
记录的保存期限应不小于两次检查之间的时间间隔,即至少24个月,以确次检查完之后产生的所有记录,在下次检查时都能查到。
六.工厂应配合完成认证机构作出的工厂检查活动安排
对于初始工厂检查,工厂应该按与认证机构约定的计划时间进行工厂检查;对于监督检查,工厂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同时,认证机构可以按国际惯例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工厂监督检查(如飞行检查,特别监督检查),工厂应给予配合。否则,认证机构有权暂停认证证书。
七.工厂应允许检查员进入产品认证所涉及的所有区域进行抽样或检查,调阅有关记录和访问相关人员(如有特别需保密的区域,应向认证机构申报)
八.工厂应该配合检查组根据产品特点和工厂的具体条件要求的项目进行现场试验,现场试验是在检查组目击情况下,由工厂安排相关人员进行。
九.工厂应该配合检查组进行产品的一致性检查,检查过程中若涉及到对整机的拆解工厂应安排人员执行
十.在工厂检查时,若获证产品发生变更或有不一致情况时,工厂应主动向检查组说明
十一.当产品需要抽样时,工厂应该配合检查组在现场进行封样,并按规定的时间将样品送到的检测机构
十二.工厂应为检查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十三.工厂应与持证人沟通及时交付监督检查费(包括监督审查人日费和路途人日费)、年金和产品监督抽样检测费(如有)
十四.工厂不得放行如下产品:
(一) 不合格品;
(二) 获证后发生变更,但未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产品;
(三) **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
(四) 已暂停、注销、撤销的证书所列的产品;
(五) 工厂检查结论判为现场验证或不通过时,检查员在现场要求工厂封存的认证产品。
十五.工厂应及时将联系方式的变更通报认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