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资源: 公司应确定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EMS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7.2 能力: 1) 目的:通过对公司员工和为本公司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和倡导,使其了解环境法律法规,EMS方针及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掌握*的技能,从而使公司的活动符合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 2)内容: a) 公司根据从事影响环境绩效及履行合规性义务能力的人员,通过招聘、培训、指导或轮岗等方式来满足其所须具备的能力。 b) 各部门经理负责识别所在部门所有员工(外包人员)培训需求,提出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经理批准。 c) 对于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适当的教育培训和(或)工作经验并对其进行考核,确保其胜任所担负的工作。 3)本公司已建立《教育训练管理作业规范》。 7.3 意识: 公司应确保在公司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应意识到: a) EMS方针; b) 重大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以及与其工作有关的实际或潜在的环境影响; c) 个人工作的努力所带来的环境绩效,包括改进EMS绩效所带来的益处; d) 不符合EMS管理体系要求,包括未能履行合规性义务的后果。
4.1 理解公司及其所处的环境: 公司应确定与其目的有关的, 影响其实现EMS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外部和内部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受公司影响或能够影响公司的环境状况。 4.2 理解利益相关方的需要及期望: 4.2.1公司应识别: a) 与EMS管理体系有关的利益相关方; b) 利益相关方的需求期望(即要求)。 c) 利益相关方的哪些需求与期望会成为其合规性义务。 4.2.2公司已建立《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控制程序》。 4.3 确定EMS管理体系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