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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检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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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器LVD,EMC认证以电力作为动力的设备,除了机械指令(2006/42/EC)外,还需要符合低电压指令(2014/35/EU)和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什么设备需要符合低电压指令?LVD 适用于所有本身功能使用电压范围在交流电压 50~1500V ,直流电压 75~1500V 的电气产品。例如:家电产品(EN60335)、灯具产品(EN60598)、视听产品(EN60065),信息产品(EN60950)、电性机械(EN60204)、量测仪器(EN61010)。何种产品不属于低电压指令之范围?有些设备虽然使用电力电压在上述范围内,但LVD指令的附件二列出了一些排除条款,这些设备另有专属的指令或法规规范,以下产品不适用于本指令:·使用于易爆炸环境内的电气设备·为放射线及目的使用的电气产品·货物、乘客升降机的电气零件·电表·家用插头及插座·电网控制器·无线电电气干扰船只、飞机或铁路使用的电气设备,符合有会员国参与的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安全法规者工业机械产品须符合之低电压指令相关标准一般来说,当考虑工业机械的电气部分安全时,都是以EN 60204-1为评估标准。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兼容的定义:一个设备或装置与其它装置同时操作时,不会因为电磁干扰问题而影响正常工作的能力。包括:EMI(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电磁干扰电磁干扰又可分为二个方向考虑:·CE(Conducted Emission):传导放射性·RE(Radiated Emission):辐射放射性EMS(Electromagnetic Susceptibility)/电磁耐受性电磁耐受性又可分为二个方向考虑:·CE(Conducted Susceptibility):传导放射性·RE(Radiated Susceptibility):辐射放射性什么设备需要符合电磁兼容性指令?依指令Article 2.1,EMC指令适用的对象,包含所有容易产生电磁干扰的设备,或是本身的功能容易受电磁干扰影响的设备。EMC指令的附件三所列出了不适用于此指令的设备:·家用无线电及电视·工业制造设备·行动收音机·行动收音机及商用行动电话机·及科学设备·信息科技设备·一般电器及家用电器·航空及航海用无线设备·教育用电子设备·电信网络及仪器·电台及电视发报机·照明灯及萤光灯工业产品电磁兼容性相关测试种类及依据标准EMI(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电磁干扰·CE(Conducted Emission)/传导放射测试:EN 55011·RE(Radiated Emission)/辐射放射测试:EN 55011EMS(Electromagnetic Susceptibility)/电磁耐受性·CS(Conducted Susceptibility)/传导抗扰测试:EN 61000-4-6·RS(Radiated Susceptibility)/辐射抗扰测试:EN 61000-4-3·ESD(Electrostatic discharge)/静电抗扰测试:EN 61000-4-2·/Burst(Electrical fast transient)/快速瞬时脉冲抗扰测试:EN 61000-4-4·PFMF(Power frequency magnetic field)/电源频率磁场抗扰测试:EN 61000-4-8·Surge/雷击突波抗扰测试:EN 61000-4-5·PQF(Voltage dips, interruption and variation)/电压瞬变抗扰测试:EN61000-4-11CPR建筑材料认证发布时间:2010-09-27建筑产品认证No305/2011-CPRCPR认证(No305/2011-CPR)是2011年3月9日欧盟颁布了新的建材法规,取代了旧的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CPD,并通告CPR认证将于2013年7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正式取代建材CPD认证新法规CPR更好地采用了立法组的目标且采用更清晰的机制、简化了生产企业在管理方面的负担。除了建筑产品指令CPD(Construction Products Directive)定义的六项基本性能的要求以外,CPR还要求企业其生产的建筑产品在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性信息,对中国的建筑产品出口及厂家的要求更为全面。欧盟CPR的管辖范围法规的适用范围所覆盖的“建筑产品”是指:任何以性方式构成建筑工程的任何产品,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和土建工程。如:玻璃、混凝料、水泥、管道、屋顶材料、木板、吊顶、沥青混合料、地板、墙纸壁纸、建筑用颜料、下水道设备、砖块、门窗、结构金属产品、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结构木料、交通信号指示等, 欧盟会共公布了585份与建筑产品有关的协调标准和53份ETAG标准,其中,防水材料共21份,包括板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和土工防水产品,以及防水剂、混凝土防护产品、密封材料、金属屋面板等:MDD医疗器械认证发布时间:2018-09-27器械指令MDD (Medical Devices Directive)欧盟为消除各成员国间的贸易壁垒,逐步建立成为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以确保人员、服务、资金和产品(如器械)的自由流通。在器械领域,欧盟会制定了三个欧盟指令,以替代原来各成员的认可体系,使有关这类产品投放市场的规定协调一致。这三个指令分别是:1.有源植入性器械指令(AIMD, 90/335/EEC),适用于心脏起搏器,可植入的泵等有源植入性器械。AIMD于1993年1月1日生效。过渡截止期为1994年12月31日,从1995年1月1日强制实施。2.活体外诊断器械指令(IVD),适用于血细胞计数器,检测装置等活体外诊断用器械。该指令目前仍在起草阶段,可能于1998年末或1999年初正式实施。3.器械指令(Medical Devices Direc-tive,93/42/EEC),适用范围很广,包括除有源植入性和体外诊断器械之外的几乎所有的器械,如无源性器械(敷料、一次性使用产品、接触镜、、导管等);以及有源性器械,如核磁共振仪、超声诊断和治疗仪、输液泵等。该指令已于1995年1月1日生效,过渡截止日期为1998年6月13日从1998年6月14日起强制执行。满足这些要求的责任在于制造商。在这里所谓“制造商”指的是把器械以自己的名义的投放市场的人,而不管他是否实际生产、由别人代其生产或仅仅销售该器械,制造商的定义使那些原来仅销售而不生产的公司面临了一种全新的情况。根据指令,现在他们作为制造商必须满足指令中规定的适用他们的所有的义务。欧盟计量认证(MID指令2014/32/EU)(OIML认证)欧盟计量器具指令(Measuring Instruments Directive) 简称MID,指令号为2014/32/EU(旧指令2004/22/EC), 欧盟已在2004年4月30日通报该指令,2006年10月30日起强制实施,是欧盟用来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法规,其指令明确了计量器具产品法制计量的新方法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该指令的执行期限。欧盟计量器具指令(MID)的目的在于规范欧盟计量器具的单一市场,消除欧盟内部的贸易壁垒,以及更好地保护消费者。MID不仅是计量学的重要应用,而且也是计量产品合格评定的重要法规。该指令限定了十类计量器具产品,包括水表、煤气表和容积换算设备、有功电能表、热量表、计价器、废气分析仪、自动衡器等,范围覆盖了欧盟市场95%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生产厂家应根据MID仪器分类原则,确定相应的技术要求和合格评定的模式。欧淘部分客户中国铁建、柳工集团、太原重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福马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河南卫华、郑州宇通、联合锅炉、泰丰阀门、宝钢集团、中集集团、西门子、三星股份、东芝、正泰电器、曙光集团、德国威图、哈尔滨拖拉机厂、苏美达、富士电梯、东南电梯、、泰富电机、永进电缆集团、远东电缆、强生、康源、武汉国灸、北京宏强、雄博、特变电工、南京智达、佳旺、佳远、杭州华立仪表股份、合肥瑞纳仪表、宁波长城、河南双马、哈电集团欧盟医疗器械CE认证(MDD)MDD 93/42/EEC 的介绍指令名称:MDD 93/42/EEC是Medical Device Directive的缩写,译为器械指令。指令执行日期:93/42/EEC器械指令产生于1993年6月14日,替代前指令76/764/EEC,并在1995 年1 月1 日强制执行适用范围:制造商预定用于人体以下目的的任何仪器、装置、器具、材料或其他物品,无论它们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包括为其正常使用所需的软件:——疾病的诊断、预防、监视、或减轻;——损伤或障的诊断、监视、、减轻或修补;——解剖学或生理过程的探查,替换或变更;——的控制。器械不是通过药理学、*学或代谢作用等方式在人体内或人体上达到其预定的主要作用,但这些方式有助于其功能的实现。注:器械一般用于实验室,和。基本要求:本指令覆盖的器械需要满足93/42/EEC附录I的基本要求。认证模式:按照不同类别的器械,使用不同的认证模式,通常使用附录II,附录V,附录V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