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陆民用口罩出口运输报价 一次性口罩出口
价格:1500.00起
非医用的一次性防护口罩是否需要法检?
很多人都会混淆商检、法检和三检的概念,在这个问题之前,先了解一下法检、三检、商检三者的区别。
法检、三检、商检三者的区别
法检即法定检验:就是指报关单上面的监管条件是A(进口)或B(出口)的货物,在报关的时候必须向海关提供商检局的通关单。如果没有A或B,就不算是法定检验货物。报关时候不需要提供通关单。
三检:就是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和卫生检疫——这三个方面合称“三检”。
商检:顾名思义是商品检验,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内容的一部分;我们平常所说的商检局,就是负责这个工作的。但平时业内人士对所有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都会称呼其为商检,其实此处商检的含义应为:动植检疫、商品检验、卫生检疫即三检。
任何进出口境货物都必须做商检。但是并不一定是法检。这点很重要,也是很多人混淆商检,法检的概念的原因。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货物才需要做法检(法定检验)
1.目录内规定要求做法检的货物
2.美、日、韩及欧盟的货物
3.特定减免税证明的货物
4.其他需要法检的货物
注:仅列出常用到的几种
商检的流程:(仅供参考-电子报关)
进口商检施行“先放行通关,后检验检疫”原则。
首先判定是否是法检(法定检验)的货物。(即看报关单是否有A)
若不是,报关的时候不需要出入境通关单。就是说该货不是法检(法定检验)货物。
倘若是,那么需要先提供资料到商检局去做商检,商检人员对所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书面资料对货物描述,来判定是否需要对货物进行场地查验。场地查验的项目通常为动植检疫,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就是所谓的三检(也有人叫动卫检)。并出具入境通关单,凭此通关单向海关报关。
如果商检人员对货物开出“场地商检”的话,那么在海关放行之后,还需要将货物托运到商检局指定的场地做场地商检,即三检(动卫检)。之后货物才被允许运到目的地。
出口商检,与进口商检大同小异,看报关单的监管条件是否有B。
53号公告法检清单监管条件
及检验检疫类别前后对比
根据《中华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凡是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必须向商检机构申请商品检验,海关凭商检部门进出口电子底账数据接受申报。进出口电子底账数据是指进出口通关单底账数据,企业报关时应填写电子底账数据号,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出口商品应当在商品的生产地检验。根据公告2020年第53号公告所附清单的商品编码,按正常来说:医疗物资需要出口电子底账数据,非医疗物资的不用(以海关要求为准)。出口电子通关单底账目前采用电子版数据,一般不提供纸质版证书。
那非医用的一次性防护口罩是否需要法检?由于非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与医用口罩属于同一编码,那就看系统申报的监管条件是否有B,如果为B是需要法检的,而按此原则来看是需要的,不过现在各种说法都有,正如大伙儿所说:海关没有明确说明非医用必须商检,但是又标明民用和医用口罩共同用一个HS编码;根据大伙儿咨询各地海关,反馈结果也不统一。不过这些却难不倒我们深圳东胜物流,我们目前已开通稳定的口罩/防护面罩等防疫物资的运输渠道,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还请直接联系我们
【声明模板】即日起非医用口罩出口、防护服、防护面罩等出口报关须提供声明
、及国家药品监督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规定自4月1日起,非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面罩、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出口报关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
须承诺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质量标准
公告称,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海关凭药监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验放
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公告要求有关医疗物资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深圳东胜物流目前主营运输产品有:防护口罩、防护服、医用手套、红外测温仪、X射线全身断层检查仪、体外膜肺氧合(ECMO)设备、呼吸机、监护仪、蒸汽消毒器、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医疗器械进口报关!
全国业务咨询:吴先生(经理)(值得你信赖的合作伙伴!期待与你合作!)
深圳总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华荣路亿康商务大厦12层
备注:我司在珠三角区域总共有10个分公司网点,我们没有一一列举出来,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将找一个近的点为你提供便捷的免费上门提货服务!
怎样区分一次性民用口罩与医用口罩?
近期,国外新冠肺炎持续爆发,对口罩等防疫物质需求大增,由于各国标准不同,我国出口非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误作医用的情况时有发生。3月31日,会同、药监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要求出口医用口罩等5类产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相关,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
那么,究竟如何快速准确地区分医用与非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呢?请跟深圳东胜物流一起来了解。
1.口罩的基本分类与细分
口罩从用途可以分为医用/非医用两大类。顾名思义,医用口罩主要用于医疗方面的防护,可以细分为医用防护、医用外科、一次性医用三种;非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也被称为个人防护口罩,可根据其适用场景,可细分为防颗粒物和日常防护两种。不同用途的口罩其技术要求不同、适用范围也不同。
2.中国内主要的口罩分类
1.利用外观与包装信息区分医用/非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
2.通过口罩结构区分
3.通过外包装上的信息分辨
正规途径销售的口罩产品的小单元包装上应该有商品名称、执行的标准和防护等级等信息。这些商家明示的信息可以作为一个分辨点,如商品名称中带有“医用”或英文“surgical”“Medical”等字样的,一般可判定为医用口罩。
3.某些地域的适用标准区分医用/非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
医用口罩在不同国家/地区适用不同的标准和认证要求,企业和个人可根据产品进口国家/地区,根据产品的适用标准进行区分,产品适用标准和认证信息可从产品外包装或生产者提供的检测报告或证书获得。
出口美国
医用口罩在美国属于医疗器械,适用《医用口罩材料性能标准规范》(ASTM F2100),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FDA)管理,须通过501K注册或近期FDA公布的其它途径,获得工厂注册和医疗器械列名后方可在美国上市。因此,输往美国的口罩外包装或检测报告或证书上有上述内容的,可被判定为医用口罩。
出口美国非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不属2020年第5号公告范围,但企业应注意,产品需通过NIOSH注册方可在美国上市。
出口欧盟
欧盟医用/非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均需加贴CE标志,但适用标准不同。
医用口罩在欧盟属于I类器械,分为I类非无菌和无菌两种,需按照欧盟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DD)或欧盟医疗器械条例EU2017/745(MDR)加贴CE标志,对应的标准是EN14683,输往欧盟的口罩外包装或检测报告、证书上有上述内容的,可被判定为医用口罩。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口罩无菌/非无菌状态,欧盟采取不同的合格评定办法,非无菌医用口罩企业只需进行CE自我符合性声明,不需要通过公告机构认证。在准备好相应文件及测试报告等资料后,即可自行完成符合性声明。无菌医用口罩还必须由授权公告机构进行CE认证。
出口欧盟非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不属于医疗器械,但需符合欧盟个人防护设备条例EU2016/425(PPE)要求,由授权公告机构进行CE认证并颁发证书,对应的标准是EN149。
4.出口其它国家和地区
中、美、欧三个国家或地区医用口罩标准;通过注册管控信息进行区分:
由于医用口罩在大部分国家或地区都是按照医疗器械进行注册或管控的,消费者可以进一步通过相关注册管控信息进行分辨。下面以中、美、欧三个国家和地区举例分析。
中国
医用口罩在中国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是由省一级药品监管部门实施注册管理,可以通过医疗器械查询医疗器械准入号进行查询。
美国
已获得美国FDA准入的口罩产品可以通过其网站查询注册证书号进行查询,链接为:
另外根据FDA政策,目前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认可中国标准的口罩,其授权企业。
欧盟
出口欧盟医用口罩可通过获得授权的公告机构进行查询,其中欧盟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DD)授权的公告机构
欧盟医疗器械条例EU 2017/745(MDR)授权的公告机构
在这里,我们深圳东胜物流可以一起讨论防护物资出口的更多问题:我们可从产品英文包装、国外认证、海外销售渠道、物流清关等方面为您提供一整套防护物资出口解决方案。
深圳东胜物流目前主营运输产品有:防护口罩、防护服、医用手套、红外测温仪、X射线全身断层检查仪、体外膜肺氧合(ECMO)设备、呼吸机、监护仪、蒸汽消毒器、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医疗器械进出口运输报关清关!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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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口罩和非医用口罩出口如何快速通关相关问题答疑,助您口罩快速通关!
2020年4月初,发布了2020年第53号公告,决定对医用口罩等11类商品实施出口法定检验,立刻引起广大出口企业关注。
为此,深圳市东胜物流有限公司总结了口罩出口的相关要求,回应和回答了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口罩出口快速通关提供了便利。
1、所有的面具店都经过合法检查了吗?
为加强对医用材料出口质量的监管,于2020年4月10日发布第53号公告,对医用口罩进行出口商品检验。集中注意力!必须说三次,只有上述HS编码的医疗、医疗、医疗商品才能进行出口法定检验,非医疗商品不进行出口法定检验。
2、医用口罩出口属于法定检验商品。你需要在报关前申请电子账本吗?
与其他须经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不同,列入法定检验目录的新增11类医疗物资,在出口前无需申请电子基础账户。他们通常向海关申报,申报时不需要提供电子基本账号。当然,不在原产地进行检验,也不需要在原产地申请检验。
3、出口医用口罩时,应提交哪些报关文件?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公告2017年第104号),医用口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在报关时,按照《国家药品监督关于有序出口医用材料的公告》(2020年第5号)的要求,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出口医用材料报关单。
4、非医用口罩是出口合法检验商品吗?报关有什么特殊要求?
非医用口罩不是出口法定检验商品,报关时无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出口企业应当如实申报。
5、出口的口罩是医用口罩,但不是针对医疗机构,而是针对企业员工或消费者。它们能被宣布为“非医疗”吗?
没有。当确定它是否是一个医用口罩时,它是基于产品本身的特性,而不是终用途。请关注出口企业,避免因不了解相关要求而造成申报错误。
6、企业出口时,如何区分医用口罩和非医用口罩?
根据国内外口罩的相关标准可以区分:商检司将不时更新部分国家或地区防疫物资的技术法规和标准,现在已经更新到第三版了。链接是:
友情提醒:符合GB2626标准要求的KN90、KN95、KN100、KP90、KP95、KP100等系列口罩,均属非医用口罩;带呼吸阀的口罩也属非医用口罩。NIOSH认证的N95口罩不等于医用防护口罩。
7、医用口罩出口时,在口岸检验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出口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的医疗器械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商品检验法》第六条规定“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医用口罩出口时,海关根据风控指令要求实施现场合格评定:
a.验证实货是否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一致;
b.检查商品包装、标识、品名、数量以及是否冒用、伪等;
c.对企业提交的质量安全承诺书(合格保证)或检测报告进行评定;
d.检验商品外观质量检验;
e.抽样送实验室对商品的内在质量进行检测;
f.…………(海关通关近更新频率较快,有新的消息,东胜物流会时间通知大家)
8、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医用物资有什么要求?
按照中国和国外签订的双边协议,目前对出口至下面4个国家的口罩,需申请实施装运前检验。符合装运前检验范围的,仍按照之前出口法检商品要求实施产地检验+口岸监装,并由海关出具装运前检验证书。
9、出口口罩时,应关注国外哪些准入要求?
不同国家对进口口罩要求不同,如美国对进口医用口罩需要FDA注册,欧盟对进口非医用口罩要求获得CE认证等。
10、未如实申报或出口不合格医用口罩会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对于将医用物资伪报成非医用物资逃避检验的,或将C类快件中的一般商品伪报为货样广告品的,依法从重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地方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进出口商品冒充合格进出口商品的,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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