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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成都**指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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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1
指纹是人类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肤所形成的纹路。指纹能使手在接触物件时增加摩擦力,从而更容易发力及抓紧物件。是人类进化过程式中自然形成的。
指纹学兴起于欧洲。19世纪由于当时资本主义的生产推动了自然科学和应用技术的迅猛发展。其中人体解剖学、组织学和生理学的发展,直接为指纹学打下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同时,于犯罪斗争的需要也直接推动了指纹学的发展。
民事案件中,无论是指纹检材还是指纹样本,与刑事案件不同的是指纹遗留人是在明示的情况下按留的,它与刑事案件中侦查人员从犯罪现场发现取得的指纹是不同的。民事案件中指纹的产生主要有如下情况
一、指纹捺印人捺印指纹是为了证明自己已经完成的行为,如遗嘱、析产协议中通过在签名上加盖指纹来表明自己真实自愿。
二、指纹捺印人捺印指纹只是为了符合信任要求,如承诺书、借贷条的当事人,通过捺印指纹以取得对方的信任。
三、办理某种手续必须遵循的程序,如公证、房产交易等。
指纹使用的方便性使得指纹**鉴定是人身识别中可靠、有效、经济方法,但如果没有清晰的指纹,上述优势也就失去了使用的物质基础。因此我们应该首先教育民众留指纹就要留下清晰、完整、不变形的指纹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避免产生疑难指纹;对于已成疑难的指纹要研究分析成因,并寻找先进方法使指纹清晰化,正确评断差异,作出正确的鉴定结论,为定案提供有力证据。
以上就是指纹鉴定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证明一定法律事实的存在,作为证据呈现出来,与刑事案件不同的是,一些民事活动中指纹的采集成为了办理某种手续必须遵循的程序。
早期指纹学的发展
中国是早运用指纹技术的国家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西周,人们在签署契约、供状画押时就捺手印了 《秦简·封诊式》“穴盗”篇就有专门记载系统研究指纹及其人身识别价值的是欧美人对犯罪侦查方法作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