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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滤网**原测试|报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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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9
空气净化器检测标准有哪些,空气净化器检测项目分别是什么?哪里可以做空气净化器检测,哪些是*的空气净化器检测机构-中科检测,长期致力于空气净化产品的检测,参与国际标准IEC TC59 PT63086《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净化器性能测试方法》、国标GB/T 18801-2005《空气净化器》修订起草工作,为您梳理空气空气净化器的标准体系和检测项目:
空气净化器标准体系可以分为两大部分:
一、安全标准,涉及标准: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1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二、性能标准,涉及标准:
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
GB 2155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
GB 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下面分别对安全和性能进行解读:
1、安全标准
安全标准方面,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1部分:通用要求》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的通用条款。而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则对空气净化器这个分类产品的特殊方面做出了要求。
整个安全标准体系的设置是针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安全。标准主要针对空气净化器的防触电、功耗、过载温升、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潮湿环境下的工作、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元器件、电源连接、接地措施、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非金属材料、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2、性能标准
关于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的解读
2015年9月15日发布的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是该标准的*3版,*二次修订。
1、使用性能
净化能力反映净化器的实际工作能力,称为洁净空气量(CADR),以单位时间内可以净化空气的体积来表征,单位是立方米每小时,m³/h。要求:
(1)净化器针对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
(2)同上,净化器针对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
(3)净化耐久性。净化器能够使用时间的长短是消费者非常关心的一个参数和指标,而其使用时间长短可以用净化器滤网能够吸附污染物的多少来衡量,用累积净化量(CCM)来表征,单位为毫克,mg。通过该指标,消费者能够对比市面上空气净化器的使用时间做到一个横向对比,从而为购买提供参考。累积净化量的要求:
①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应不小于3000mg。
②甲醛的累积净化量应不小于300mg。
2、健康指标要求
健康指标要求是源于产品使用的特殊性提出的,充分考虑使用过程中的消费者人身安全不受到伤害。标准的健康要求指产品工作过程中有害物质的排放,以及除菌、抗菌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臭氧浓度排放
在特定的环境中,净化器运行24h后,在距空气出口50mm的位置测量,臭氧浓度百分比不应**过5*10-6。
(2)有害物质释放
净化器运行时的有害物质释放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3)微生物去除
净化器对微生物的去除率应不小于50%。
(4)噪声
净化器属于长期运行器具,其运行时产生的声音大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净化器正常运行声功率级噪声应符合表4的规定。
3、净化能效
能效直接反应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水平,净化器的净化能效分为两个部分,即运行时的功率消耗和待机状态的功率消耗,具体要求如下:
(1)净化器待机功耗应不大于2.0W。
(2)颗粒物的净化效能应不小于2.00m³/W.h,其分级指标见表5。
(3)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能应不小于0.5m³/W.h,其分级指标见表6。
4、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出厂检验是每台必查的例行检验,只对安装中可能发生问题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净化器出厂检验项目见表7。
型式试验是产品的定型检验,是对产品设计的总体检验,标准中所有的项目,以及GB4706.4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安全标准中的全部项目都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可定型生产。为了保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每年要进行一次型式试验,对于停止生产一段时间,需要恢复生产的产品,要在型式试验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生产。
5、标志要求
标志是产品主要的特征说明,同时是消费者选购和安全使用的重要信息,也是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有效手段,标准除了对通用性标志的要求以外,还增加了净化器特征性能的标志要求。目的就是规范产品标志信息,避免误导消费者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性能特征标志作为器具的使用说明,应符合GB 5296.2《消费者使用说明*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要求,同时,应包含下述内容:
-洁净空气量(CADR目标污染物);
-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CCM颗粒物);
-气态污染物的累积净化量(CCM气态污染物)(选标);
-净化能效;
-噪声;
-适用面积(选标)。
另外,标准对使用说明书还提出了如下要求:
-安全注意事项;
-具体净化原理;
-放置场所的注意事项;
-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过滤网更换、清洗时的注意事项;
-其他的注意事项。
GB 2155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GB 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这两份标准是规定了空气净化器本身的有害物质释放量的限值和测试方法,并对抗菌除菌的标识、测试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空气净化器比较试验依据和检测项目分别是什么?哪里可以做空气净化器比较试验,中科检测具有空气净化器性能检测的CNAS和CMA资质,欢迎咨询。
空气净化器比较试验依据:根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T 18801-2015 《空气净化器》。
空气净化器比较试验常检测的项目:
(一)安全实验
本项目包括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二)CADR(洁净空气量)实验
本项目包括0.3μm以上颗粒物总数、颗粒物的自然衰减、颗粒物的总衰减、衰减常数、相关系数、洁净空气量(CADR)。
CADR是由美国家电制造商协会(AHAM)提出的目前针对空气净化器较科学和*的检测指标。空气净化器的性能好坏,主要由洁净空气输出比率(CADR值)决定,洁净空气输出比率(CADR)越大,净化器的净化效率越高。
按照空气净化器GB\T 18801-2015的相关检测标准和要求,在30立方米实验舱内进行。
2019年11月19日,国家强制标准GB 36893-2019《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已经正式对外发布,此标准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空气净化器能效标准实施后,市面上所有空气净化器销售,都必须标识空气净化器能效等级。
GB 36893-2019规定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过250V、颗粒物洁净空气量为(50~800)m3/h的空气净化器。此标准适用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范围主要参考了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的定义,其覆盖了目前国内产量、保有量、需求量大的民用空气净化器产品,此标准可满足此类产品的检测和评价。
但对于工业、医疗、车辆、治理等专业用途设计及腐蚀性、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使用的空气净化器,仅采用离子发生技术的空气净化类产品,风道式空气净化装置、新风机等类似的空气净化设备,由于其使用环境需求的特殊性、使用方式的差异性等原因,导致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不能适用。因此,本标准不适用这些产品。
根据GB36893-2019《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定义,它将民用空气净化器的能效等级根据能效比划分成了三类,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能效比是能源转换效率之比,一般能效比越大,节省的电能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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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6893-2019《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于2019-11-19发布,于2019-12-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空?净化?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评定方法等。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试验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过250V、具有一定颗粒物净化能力(颗粒物洁净空气量为Ooth~800m2Ah)的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仅采用离子发生技术的空气净化器;
风道式空净化装置及其他类似的空气净化器;
仅具备气体污染物、 微生物净化能力的空气净化器;
专为工业用途、 医疗用途和车辆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 (如粉尘、蒸汽或瓦斯)特殊环境场所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中科检测经过多年不断发展,在空气净化检测领域拥有体系完善的仪器设备平台和经验丰富的实验技术人员,*团队先后参与国际标准IEC TC59 PT63086《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净化器性能测试方法》、国标GB/T 18801-2005《空气净化器》、中国质检协会《新风净化机颗粒物净化性能分级》和《新风式空气净化器颗粒物净化性能分级》等标准的起草和实验工作。
中科检测可根据GB 36893-2019《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要求,测试以下项目: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净化输入功率,能效比,气态污染物净化效率(甲醛、甲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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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评测的检验机构有哪些?做净化器评测可以选择哪家检测机构?净化器评测除了家电院,还有哪些第三方检测机构,中科检测空气净化器检测*团队先后参与国际标准IEC TC59 PT63086《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净化器性能测试方法》、国标GB/T 18801-2005《空气净化器》、中国质检协会《新风净化机颗粒物净化性能分级》和《新风式空气净化器颗粒物净化性能分级》等标准的起草和实验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检测经验,为大家整理了空气净化器评测测试项目及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以下简称“净化器”)。
本标准适用于但不限于下述工作原理的净化器:过滤式、吸附式、络合式、化学催化式、光催化式、静电式、等离子式、复合式等。
注1:复合式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净化原理,可去除一种或一种以上空气污染物的净化器。
注2:带有空气净化功能的空调器、除湿机、新风机等家电产品,其空气净化功能部分的评价可参考本标准的。
本标准不涉及安全的判定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01—2015 空气净化器
GB/T 33017.5—2019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801—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甲醛净化效率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在经过推算的等效测试时间运行后,针对甲醛的净化能力的参数,表示空气净化器在标称的适用面积工况下运行1 h后,对甲醛的净化效率,用字母Q表示。
4 一般要求
4.1 环境条件
试验应符合下述一般条件:
a) 除对试验环境条件另作具体规定的试验外,型式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25±2)℃,相对湿度为(50±10)%,无外界气流,无强烈阳光和其他辐射作用的室内进行;
b) 试验电源为单相交流正弦波,电压和频率的波动范围不得**过额定值的±1 %;
c) 被测样机应在额定状态下,按照使用说明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4.2 试验设备
应符合GB/T 18801—2015中6.2的规定。
4.3 技术参数
洁净空气量、净化能效和噪声等测试结果应符合GB/T 18801—2015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颗粒物CADR(高档)
空气净化器调**档,按照GB/T 18801—2015*6.6条款规定的方法测量颗粒物CADR。
5.2 颗粒物CADR(睡眠、静音或低档)
空气净化器调至睡眠、静音或低档,按照GB/T 18801—2015*6.6条款规定的方法测量颗粒物CADR。
5.3 甲醛CADR(高档)
空气净化器调**档,按照GB/T 18801—2015*6.6条款规定的方法测量甲醛CADR。
5.4 甲醛CADR(睡眠、静音或低档)
空气净化器调至睡眠、静音或低档,按照GB/T 18801—2015*6.6条款规定的方法测量甲醛CADR。
5.5 甲醛净化效率(高档高浓度)
空气净化器调**档,甲醛净化效率(高档高浓度)的试验方法按照GB/T 33017.5—2019*5.4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
5.6 甲醛净化效率(高档低浓度)
气净化器调**档,甲醛净化效率(高档低浓度)的试验方法参照GB/T 33017.5—2019*5.4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但初始浓度设定为0.3 mg/m3 。
5.7 净化能效
净化器不同档位的净化能效应根据其相应档位的洁净空气量和净化输入功率实测值,按照GB/T 18801—2015*6.8.2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
5.8 噪声(睡眠、静音或低档)
空气净化器调至睡眠、静音或低档,按照GB/T 18801—2015*6.9条款规定的方法测量噪声声功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