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与再审的区别有什么
一、二审的概述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检察院的抗诉,就审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上诉可以上诉状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上诉人上诉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法院提出。
二、再审的概述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法定不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 责任的。如果案件出现上述应当适用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检察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能严格依法行使,应当不起诉而起诉,就是错诉。所以,理论上又把这种不起诉 称为不起诉。
可以撤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前,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就提起公诉的全部或部分被告人撤回起诉。
1、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无法进行补充侦查或没有补充侦查价值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无法交付审判的。
2、在法院审理期间经鉴定被告人行为时患有精神病,不负刑事责任的;
3、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种情况往往是检察机关和法院的认识不统一造成的;
4、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5、其它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自由裁量的含义和功能
自由裁量权就是法律赋予的、根据自己认为适宜与否决定是否采取某种措施、给予某种救济或者采纳某项证据的权力,这项权力是由特定的及其人员拥有的。赋予及其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就是为其自主决定、自主行为提供一定的空间,这是充分考虑到诉讼中人的因素并为适应社会和人的实际复杂性而作出的选择。法律的规定是不能精密到毋需任何解释、涵盖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的,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密尔顿。弗里德曼所指出的那样,法治并不能排除一切人的因素,“没有任何法律可以得到如此精确的限定,以致避免了任何解释问题;同时没有任何法律能够得到如此精确的限定,以致于明确地包含了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因此,法律必然给实施这部法律的人留有一种有限的自主。〔1 〕我国学者王名扬也曾指出:“法治需要制定规则适用于一般情况,也允许对特殊情况具体处理,不受规则的束缚。法治和自由裁量权的关系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不允许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任何法律体系不能运行,但是法律允许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立法者经过考虑确有必要时,才授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力。”〔2 〕自由裁量权可以使司法机关及其人员根据案件事实、证据、诉讼参与人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采取更适于该具体案件的处理办法,使法律所追求的某一或者某些价值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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