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仓储消电检 消防设施检测 价格透明
价格:119.00起
消防检测简称消电检、电消检、电检消检。消防检测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防灾灭火的作用,确保建筑消防安全,根据中华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1996第30号令关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公通字1996第21号文关于加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制度。市消防局发出了关于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技术检测、办理消防设施合格证(牌)的通告,通告中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建筑工程竣工后,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前必须先由具备资格的检测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再由公安消防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颁发消防设施合格证(牌)。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公安消防一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技术检测。
一、受检方应事先约定检测的内容、时间和面积,并签订检测约定书。
二、受检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如图纸、验收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隐蔽工程记录等。
三、检测方原则上不操作受检设施,必要时需在受检方相关人员配合下进行。
四、受检方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复测,确认后在检测记录上签字。
五、检测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在消防电气检测中,依据相关电气防火安全规范,我公司可以在"不停电、非接触"的情况下,运用红外测温仪、红外热像仪及超声波探测技术对新建、改建、扩建场所进行检测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各类仓库、大型展馆及消防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场所
电气安全检测内容:
一、 变、配电设备
1、 变压器接线点的温度、干式变压器的铁心温度,母线连接。
2、 低压配电柜内断路器、刀开关、互感器等的接点温度、导线连接。
3、 高低压配电室内的线路敷设及灯具的安装。
4、 配电箱的材质及进出线的护口。
5、 电缆沟盖的材质。
6、 配电室的孔洞是否封堵,竖井的孔洞是否封堵。
7、 上下级电器间是否匹配。
二、 线路敷设:
1、 明敷布线是否规范。
2、 暗敷线路是否穿管。
3、 闷顶内的线路敷设。
4、 临时线路。
5、 线路是否老化、损伤。
三、 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
1、 插座、灯具、开关的安装情况。
2、 插座、灯具、壁灯的安装是否有专用盒。
3、 镇流器温度。
四、 其它规定检测的。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
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
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
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
5、检测电梯的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
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消火栓按钮处的消防通讯功能;
7、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
8、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
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
二、消防供水系统
1、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
2、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
3、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
4、检测各种消防供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
5、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
三、室内消火栓系统
1、检查室内消火栓的安装、组件、规格及其间距等;
2、检测屋顶消火栓的设置、陈冻措施及其充实水柱长度等;
3、检查室内消火栓管网的设置、管径、颜色、保证消防用水及其连接形状;
4、检测室内消火栓的首层和不利点的静压、动压及其充实水柱长度;
5、检查手动启泵按钮的设置及其功能;
四、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1、检查管网的安装、连接、设置喷头数量及末端管径等;
2、检查水流指示器和信号阀的安装及其功能;
3、检测报警阀组的安装、阀门的状态、各组件及其功能;
4、检测喷淋头安装、外观、保护间距和保护面积及与邻近障碍物的距离等;
5、对报警阀组进行功能试验;
6、对自动喷淋水(雾)系统进行功能试验;
五、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1、检查正压送风系统的风管、风机、送风口设置状况并测量其风速和正压送风值;
2、检测排烟系统风机、风道、防火阀、送风口、主备电源设置状况及其功能;
3、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和防火阀的设置状况;
4、对各个系统进行手动、自动及联动功能试验;
六、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1、对其外观、安装、传动、动作程序及其手动和联动功能进行检测;
七、气体灭火系统
1、检查气体灭火系统的储瓶间的设备、组件、灭火剂输送管道、喷咀及防护区的设置和安装状况;
2、对气体灭火系统模似联动试验、查看先发声、后发光的报警程序,查看切断火场电源、自动启动、延时启动量、防火阀和排风机、喷射过程、气体释放指示灯等的动作是否正常。
我公司主要承接所有区域:300平米以上正规设计院图纸设计,审图报审,修改审图意见,消防验收手续开业前检查手续,我们将用专业的渠道关系和的技术服务为广大合作伙伴提供一条龙服务。
1、消防:消防设计出图盖章、消防施工改造、消防维保(烟感清洗、消防设施维修、灭火器年检)、消防报审、消防报验、报开业、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消防工程:消防报警、消防喷淋、消火栓、消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测,电检,消检、防雷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报审蓝图设计、盖章。
2、建委开工证办理、劳务合同备案。
3、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安装销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销售、气体灭火系统安装销售、防火门监控系统安装销售。
感谢各界朋友的支持与帮助!我们将与时俱进,创造消防领域辉煌新篇章!
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
1、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2、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3、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4、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6、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控室
1、报警区域按防火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以有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有: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控制报警系统(消控中心),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可警戒多个楼层(看产品的功能)安装位置距地面1.3-1.5米,报警电话安装位置1.3-1.5米;
3、建筑面积大于500m的地下商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4、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5、消控室应设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的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行情况等;
6、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5米;
7、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或黑;
8、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
9、线槽每隔1.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
10、消防电源应为专用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
11、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
12、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13、消防控制状态的过程: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照明。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开启),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
14、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3-1.5米。
防烟、排烟系统
1、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
3、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
4、塔楼建筑应设有两个疏散防烟楼梯;并设有前室,前室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5、防烟楼梯间。合用消防前室设计风量18000-20000。28000-30000M3、H。层数超过32层的分段计算。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在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当楼梯间和消防前室加压送风系统必须合用时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压除计算不力点的的压头损失,其余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2、防烟楼梯间为50PA;
3、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避难间为25PA;
4、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规定
(1)采用金属风管,风速不大于20米/秒
(2)混凝土结构管道风速不大于15米/秒
(3)送风口的风速不大于7米/秒;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米/秒;
6、排烟系统的设置的:一般设置在楼梯间、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
7、超过32层的建筑楼梯间的送风量和排风量应分段计算
8、剪力楼楼梯间可供用一个风道其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风口分别设置。
9、避难层的加压送风量按净面积计算不小于30立方米/秒,避难层应设有消防电梯出口、应急照明、广播、消防电话、消防栓、并设有独立的防烟设施,防烟楼梯进行分割。
机械排风(防烟)系统
1、排烟系统的设置条件: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
2、防烟系统的安装位置:
(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60立方米
(2)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
(3)排烟口安装在屋面及顶棚位置;排烟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
(4)防烟口设置水平距离不超过30米防烟阀关闭温度280℃
(5)走廊的防排烟系统竖向设置,室内的按防火分区设置
(6)机械防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
(7)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
3、通风与空气调节
(1)通风系统应设置,横向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每五层设置(不超过5层);
(2)通风空调系统穿越下列情况时安装防火阀700C(穿越防火分区墙、楼板变形缝等)。
防火分区
1、一类建筑:1000平方米;二类建筑: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
2、高层建筑与裙楼有防火墙及良好的防火措施时防火分区不应超过2500平方米;
3、高层建筑有自动扶梯、上下层连通、上下开口通道楼梯等,防火分区应按上下连通作分防火分区,面积叠加计算
4、每层防火分区安全通道门不应小于两个,两个安全门的距离不小于5米。一般在24-40米,环形走廊10-20米;安全疏散门距离室内的任何一点不超过40米,室内到室内门不超过15米。
5、首层消防通道走廊宽1100-1200毫米;门900-1300毫米,门往外开。门外1。4米内不应有踏步104、防火卷帘耐火等级一般为3小时;
6、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住户不超过八户,应设有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
7、消防电梯的配置:小于1500平方米设置一台消防电梯,大于1500小于4500平方米2台,4500平方米3台;
8、消防电梯应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消防电梯前室不小于6平方米;
9、十层以上的建筑应在单元内的阳台进行连通或凹陷。
消防给水及消防灭火设备
1、消防电梯前室设有消火栓;
2、消防泵房耐火等级为2级。消防水箱楼板厚15毫米,隔墙耐火2小时,甲级防火门;
3、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均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其他
1、玻璃幕的耐火等级应耐火1小时;
2、建筑变形缝等应加防火保护层;
3、无框玻璃幕墙及间隔玻璃幕墙应耐火1小时,应有800mm高实体墙;
4、发电机房储油不能超过8小时用量;
5、高层建筑的间距13米、群楼6米;
6、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与建筑物距离不小于5米,高度不超过4米;
7、建筑物的变形缝及金属结构要加防火保护层;
8、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允许距离150米,面积2500平方米。电缆井、管道井、排风井、防烟井应每层进行分隔。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消防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备用电源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自动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报警功能,报警记录功能,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及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备用电检测时连续放电三次。检测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时,对火灾探测器加烟、加温试验,联动功能应滚层联动,如:警铃鸣响、广播切换、防火帘卷动作、风机启动、风阀打开、防火门关闭等。
建筑消防工程
3、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验,被抽验探测器的试均应正常。
4、联动控制柜的栓测,手动点动远程控制前端设备应能动作,抽验按实际安装数量在10台以下数量30%-50%的比例进行抽验应重复1-2次均正常。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二、室内消火栓系统
1、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应有报警信号和启动水泵的反馈信号功能应正常。
建筑消防工程
2、消防控制室内联动控制操作启、停泵1-3次;
3、工作泵与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检
1、末端放水试验进行联动启动水泵,按实际安装数量10%-30%的比例检测,如: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关闭器及电动阀、压力开关动作状态,水力警铃鸣响,压力表是否正常。
建筑消防工程
2、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反馈信号及故障报警应正常。
3、工作泵与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工作泵和备用泵应能自动切换。
四、气体灭火系统的试验
1、抽一个防护区进行火灾探测器加烟、加温复合报警试验。
2、警报装置准备报警。
3、延时装置准备动作。
4、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风机、关闭防火阀、追降防火幕等)试验1-3次。
5、人工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
上述试验控制功能、信号均正常。
五、防火卷帘系统的试验
1、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动。
2、现场火灾探测加烟、加温复合试验联动,手动升、降点动。
3、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六、防排烟系统
1、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风机,反馈信号及故障报警应均正常。
2、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反馈均应正常。
七、消防电梯的试验
应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八、事故广播系统
1、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2、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上述控制功能均正常,语音应清楚。
九、消防电话通讯设备
1、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秘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
2、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
3、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清晰。
十、安全出口应急照明
1、试验断电放电,应明亮正常。
2、每个月断电放电均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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