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岗位能力的评价 4.3.1. 评价时机 a. 生产工艺的调整。 b. 相关方的不良信息反馈。 c. 公司业务发展变化。 d. 质量和环境体系有重大变化。 e. 职责加重、工作内容/工作范围扩大。 f. 新工艺、新设备的采用。 4.3.2. 人事和部门主管依据岗位要求对在岗员工的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4.3.3. 评价合格后,考虑员工是否需进一步培训提升其管理能力或作业速度或作业技能。 4.3.4. 评价不合格的,如需再培训者,由负责人编制培训课题进行培训,如需转岗或采取其它措施,部门负责人应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实施。 4.4. 培训管制 4.4.1. 培训计划 a. 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趋势、岗位培训需求及各部门反馈意见,编制每年度“教育训练计划表”,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分发各相关部门。 b. 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时间、内容、讲师及考核方式等内容。各部门主管根据计划适时安排培训,如需调整应通知行政部。 c. 计划外培训,由申请部门主管向管理者代表说明训练目的,内容及受训名单,填写“教育训练申请报告”经批准后转交行政部安排实施。 4.4.2. 培训准备: a. 选择教员如主管或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确定适合的培训方式,如操作示范或讲课; b. 确定培训内容、时间、场所,如车间或教室; c. 收集相关培训器材,如电脑、投影机、白板、书写笔、道具; d. 必要时,做好培训费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