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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条
患者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的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
患者起诉部分的医疗机构后,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或者*三人的,应予准许。必要时,法院可以依法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三条
患者因缺陷医疗产品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
患者仅起诉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医疗机构中部分主体,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主体为共同被告或者*三人的,应予准许。必要时,法院可以依法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患者因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受到损害提起侵权诉讼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是民间借贷还是商品房买卖
不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只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方式作为担保,同时签订回购协议,然后再用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款项的方式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是目**些民间借贷当事人选择的借贷方式。判断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不能仅看合同的名称、形式和内容,更重要的是分析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实质。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售房方并未准备实际交付房屋,而购房一方亦不关心取得所购房屋产权。且双方当事人的关注点集中在《回购协议》及其相应的违约金上,则足以证明双方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是民间借贷。
院关于诉讼费6个问题的回复
1.关于明确合同确认之诉和合同解除之诉案件受理费计算标准问题的回信
关于合同确认之诉和合同解除之诉案件受理费计算标准问题,各地确有不同做法。因《诉讼费交纳办法》是由制定的,我院一直在与相关部门沟通,拟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行修订,力争使《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各项规定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明确。
2.关于案件受理费问题的回复
一、关于确认合同效力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的问题,各地确有不同做法。因《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由制定的,我院一直在与相关部门沟通,拟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行修订,力争使《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各项规定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明确。
二、关于同一案件两个不同的被告共同上诉时收取两份案件受理费的做法,不符合《法院关于适用〈*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应予纠正。您可就此问题向受诉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复核。
3.“关于国家考虑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问题”的答复
目前,规范律师费收取的主要依据是国家、**部2006年共同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根据该办法,实践中主要采取“谁请律师谁花钱”的做法,即胜诉方承担自己聘请律师的费用,这对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引导当事人理性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因此,“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建议具有积极意义,但需要统一收费标准,明确承担范围,完善配套规范。该收费制度由国家、**部起草制定,完善这项制度需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推动相关制度改革。
4.“关于取消全部涉诉收费建议”的答复
据我们掌握,目前**均通过立法对民事诉讼规定了收取诉讼费用的条款。我国民事诉讼法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收费制度的立法本意,一是体现诉讼当事人对**成本的适当补偿原则。诉讼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与民事诉讼,其产生的**成本不应当全部由全体纳税人承担。适当收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对国家承担的**成本给予适当补偿,对全体纳税人来说更显公平。
二是诉讼费用的承担具有对经济活动不诚信一方给予惩戒的作用。制定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公民或组织参与经济活动,如果不能遵循诚信、公平原则,必将损害其经济活动相对方的利益。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有利于促进经济活动参与者遵循经济规则、履行民事义务。
三是收取诉讼费用有助于防止或减少滥诉现象的发生。诉讼活动不设门槛,必然增加由国家财政负担的**成本。适当收取诉讼费用,补偿国家**成本支出、防止滥诉现象的发生,已经成为**的通行做法。目前,各级法院的诉讼收费均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同时,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专门就**救助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诉讼费用与行政许可收费不同,有其特定的社会管理作用和**精神,因此对民事诉讼活动收取诉讼费用有其合理性与合法性。
5.对关于原告讼前交费弊端多问题的答复
网民所反映的法院收取诉讼费和执行费,这些费用的交纳标准及如何交纳均由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所规定。关于国家收取诉讼费用的问题,国家**资源是有限的,使用**资源解决私人利益,需要与国家共同分担诉讼成本,即要支付一定费用,这是**通行的**制度。诉讼费用具有案件调节、惩罚不诚信者、弥补国家财政不足等功能。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进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应当交纳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该办法交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了诉讼费用预交规则,即在发生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之前,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以便于程序启动,预交诉讼费用可以进一步约束法院及当事人的行为,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当事人通过银行交费并且直接纳入国库和预算管理,法院仅负责按照收费标准进行计算、通知当事人交费和根据案件审理结果判令败诉方当事人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也规定了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原则,可以促使当事人审慎地提起诉讼,理性表达诉求,从而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在诉讼费用的管理上法院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直接进入国库管理,并非归法院、法官所有、支配。对于有困难的群众打官司,《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也明确规定了**救助制度,凡是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救助条件的,可以申请法院减、免、缓交诉讼费用。
至于网民反映的社会中仍存在**现象等问题,法院根据关于深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正在依法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各项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公正和**廉洁的深层次问题,正在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机制,让**权运行全过程处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无处藏身。如存在法院未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收取诉讼费用的情况,可向有查处权的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反映,也可向有关法院反映,一经查实,坚决纠正;如存在法官违法违纪行为,欢迎监督、举报,我们将严肃查处,铲除**,维护**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条
原告依据侵权责任法*三十六条*二款、*三款的规定起诉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仅起诉网络用户,网络用户请求追加涉嫌侵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共同被告或者*三人的,法院应予准许。
原告仅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追加可以确定的网络用户为共同被告或者*三人的,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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