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疗器械MDR认证机构 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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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19-11-26
2007/47/EC 医疗器械指令( 2010.3.21日开始执行新的修改指令)把医疗器械产品分为四个大类类,即:第Ⅰ类、*Ⅱa类、*Ⅱb类、第Ⅲ类。其中第Ⅰ类医疗器械产品要加贴CE认证标志,制造商可以采取自行宣告的方式。即厂商编制产品的技术文件档案,同时自行按有关EN标准对产品进行测试或委托有能力的试验室进行测试合格。*Ⅱa类医疗器械、*Ⅱb类医疗器械、第Ⅲ类医疗器械产品要加贴CE标志,则必须由欧盟*的公告体认证机构验证。此外制造厂需要**通过EN 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EN 1348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EN 13485发证机构必须是欧盟当地的认证机构。EN 13485质量体系认证和CE认证可以是同一家认证机构,也可以是不同的认证机构。
属于第Ⅱ类以上医疗器械,各个机构的程序虽有一些差异,但大致程序和内容如下:
1)企业向改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
2)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3)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交体系文件做文件审核;质量体系审核前,企业应有至少三个月的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并完成1次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及管理评审。
4)产品送样测试。测试结束,试验室出具试验报告。
5)企业编写申请认证产品的技术文件档案(简称TCF文件)。上述试验报告也作为TCF文件内容之一。TCF文件是申请CE认证的制造商向CE认证机构提交的一份重要文件,它是认证机构审核发证的重要依据。编制TCF文件必须全部使用英文。TCF文件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①简介:②产品的规格叙述;③设计之主要档案内容;④风险分析及评估;⑤测试报告及临床诊断资料;⑥文件设计的管制;⑦产品申请的声明宣言。
6)机构对企业的EN13485质量体系和TCF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后认证机构将指出质量体系和TCF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企业应据此完善质量体系和TCF文件。
7)认证机构对企业的ISO9000+EN13485质量体系和TCF文件进行正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核发CE认证证书和EN13485体系证书
上海始终追求专业支持、优质服务和客户满意。所有客户都有一对一专业客服对接以及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提供在线及时服务,针对贸易中存在的任何技术壁垒方面的问题提供*专业的支持和解答,选择上海欧杰不是选择了一次性的合作伙伴,而是选择了一个长期专业技术支持的战略伙伴。
上海欧杰检测同时也是意大利ECM认证检测机构在中国大陆的合作机构,并获得众多其他国际认证机构的认可,是德国TUV,英国***等国际*机构授权合作机构,欧杰可提供FDA验厂咨询、欧盟自由销售证书、医疗器械单一体系审核MDSAP认证及CE*四版临床评估报告编写等项目的一站式代理服务,协助客户一次申请获得多国认可的注册证书。
MDR认证集团是服务**市场的医疗器械认证咨询服务机构,为众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贸易中间商提供一站式的医疗器械产品检测与认证解决方案。
欧杰检测的MDD认证业务起源于2006年,在医疗器械行业开展国际法规技术服务由来已久,截止到目前**累计**过3000家。客户遍布**,包括美国、欧洲、亚洲、南美洲等区域。其中包括很多业内的**企业和上市企业。
1. 代表欧盟非制造商与欧盟主管当局打交道
我公司专业办理医疗产品出口欧盟、美国、中东南美等国家的各种认证:
MDR CE认证 等CE认证,全套CE技术文件编订,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编写,欧盟授权代表,欧盟自由销售证书,ISO13485:二016,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MDSAP)审核、美国FDA注册(含FDA510K申请), FDA QSR820验厂辅导及整改,FDA警告信应对&RED LIST REMOVAL/QSR820体系辅导/OTC验厂辅导及整改,英国BRC认证咨询,BSCI验厂辅导;口罩NELNSON(尼尔森)检测:(EN 14683检测、BFE检测,VFE检测、PFE检测)、手术衣EN13795测试、防护服type5/6 (PPE认证咨询(89/686/EC个人防护指令辅导)。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在临床评价过程中,采用的相关临床数据必须来源于符合医疗器械指令MDD/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AIMDD要求的医疗器械,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如果选择非CE认证器械(如:获得美国510K或PMA的器械)作为实质等同器械(对比器械),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那么制造商必须就器械批准上市的国家/地区和欧盟之间在患者人群或临床实践上的任何差异作出合理解释。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
MEDDEV 2.7.1*四版的附录2就何时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提供了指南。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当然,根据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附录X的1.1a章节,可植入器械和III类器械必须进行临床试验(除非有其它正当理由)。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MEDDEV 2.7.1*四版还规定了以下情形也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器械运用了新技术或现有技术的临床新用途;现有的临床数据存在任何差距不足以证明器械(包括I类、IIa类和IIb类器械)使用的受益、风险、要求或副作用满足适用的基本要求。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很明显,以上规定使得很少有制造商能够仅仅通过临床文献和临床经验数据来证明器械满足适用的基本要求。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
此外,MEDDEV 2.7.1*四版还规定了公告机构的角色和职责。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一些主要变化是,公告机构必须为临床评价报告的评估建立所要求的QMS程序,且必须拥有评估临床评价报告所需的专业知识。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公告机构还需要对其评估的所有临床评价案例出具临床评价评估报告(CEAR)。临床评价评估报告(CEAR)可作为设计卷宗或技术文档报告(如有)的一部分。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
总之,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四版将导致更多的临床试验以及可能更大的样本量,相应地,公告机构则需更加严格的审查所有适用的基本要求(包括那些与可用性相关的基本要求)是否已满足。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临床评价报告本身也需要更频繁的更新、由更*的评价者来编写和审核、且与器械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更紧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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