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准备和响应 a) 建立并保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控制程序,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和风险,行政部负责组织编制《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控制程序》,并组织各部门实施。 b) 根据公司所识别的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风险因素,确定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重点部位、物质和场所。 c) 由相应的部门针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性质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d) 对在公司场所内工作的所有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e) 公司尽可能的针对紧急事件和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习,以保证具备足够的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 f) 当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责任部门或发现部门应迅速作出反应,具体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控制程序》和各类应急预案的规定,如遇事故性质严重难以处理的应立即联络紧急救援并报告,以较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或紧急情况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以及对人身财产所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g) 对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形成记录。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对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以及相关的应急预案进行有效性评价,必要时进行适当修订。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监测和测量 通过《环境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对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活动及其关键特性进行监测和测量,通过监测和测量结果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性程度进行评价。 a)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监控、监测和监督活动; b) 监测指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或具有影响的活动的易于量化的关键特性进行测量的过程; c) 行政部应与定期组织并联系资质单位对职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开展检测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