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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同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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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同胜所 云南同胜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前卫西路润城一区4栋2805室,环境优越,地理位置好,秉承着“客户满意和信赖是我们永恒的追求”的宗旨,为需求群体提供优异、专业、快捷的婚姻继承。通过长期的外包实践与大量的案例积累,为企业量身打造个性化、多样化、高性价比的服务产品,赢得广大客户**与青睐。一是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我国《宪法》规定,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这是我国继承法的立法依据,也同时决定了我国继承法的立法宗旨和首要任务就是保护自然人的私有财产继承权。继承法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变动等事项,起到确权的作用;另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的法律保护措施,起到护权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二是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自然人无论男女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继承法*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是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在继承法中的体现。三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该原则是指将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义务的情况以及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遗留债务的清偿情况与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以及如何行使继承权相结合,使继承人的继承权与其承担的义务相一致。四是养老育幼原则。养老育幼是人类文明的体现,也是家庭的一项重要职能。它既是一项道德的要求,也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继承法中的“特留份”制度、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照顾都是这一原则的体现。五是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继承法》*15条对此做了规定。这一原则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处理的过程中能相互体谅、谦让,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公平合理地分割遗产,实现物尽其用与家庭和睦的目标。 我们靠着公司强大的公共关系资源,同胜所一直以来都是“先人一步、高人一筹、全心全意”的经营方式,立志全力为需求群体创造价值,为其创造利益。公司提供的婚姻继承的服务周期为全年,专业水平高、办事能力强,在云南省拥有诸多的客户群体,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公司逐步形成了周期短,效率高的特色服务。 同胜所秉承“诚信经营、专业服务、快捷、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为广大需求群体提供有品质、便捷、多方位的婚姻继承服务,以专业才能和娴熟的工作技巧赢得您的满意。我公司的婚姻继承的办理流程是双方洽谈-了解内容-签订合同,需要遵守中国人民法律,您在办理前需要准备好所有所需资料,我公司的服务条款是服务前先签订合同并付定金或者全款。 同胜所奉行“、谨慎、诚信、务实”的主旨,为需求群体带来更为的现场解决方案。云南同胜律师事务所以雄厚的资金实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的婚姻继承在云南等服务地区树立起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与广大需求群体的普遍依赖与赞扬,真实的让你省时,省力,省心。请来电咨询了解更多与刑事辩护*律师,可信的刑事辩护*律师,信誉好的行政诉讼相关的详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