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
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红瑞
电话:13365310784
地址:济南历城区嘉恒大厦B 座501
申请/点商标?编辑 1、受理机构及其资格要求 受理机构资格要求:注册“.商标”必须通过获得ICANN及“.商标”注册管理局共同审核认证的注册服务机构进行,详细列表可见“.商标”注册管理局官网公布的注册服务机构名单。 认证服务机构需同时遵守ICANN、“.商标”注册管理局对其认证资格的要求,具体详见ICANN?及?“.商标”注册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在经营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申请人或注册人提供域名注册、申请及其相关的所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注册咨询、使用咨询,域名注册续费,域名解析,域名过户操作等;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注册申请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申请人申请的“.商标”可能存在违反ICANN规定及“.商标”注册规则,造成不得注册的情况,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如实告知申请人。[2] 2、注册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商标”申请人资格限制为持有商标证明或商标申请的个人、企业或组织。商标证或商标申请,以及其他具有商标保护证明效力文件的核发方须为国家/地区/区域性知识产权组织/马德里*成员国。 注册申请人持有的商标/商标申请类型必须为: 1)纯文字商标/商标申请; 2)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商标/商标申请; 3)可识别文字的纯图形商标; 4)以上所列商标/商标申请中包含的文字类型**为汉字(简体或繁体),拉丁文字母(a-z,不区分大小写)、阿拉伯数字(0-9); 5)商标注册/申请名称中的特殊字符,“&”、“@”,需要使用“-”进行替代,名称中的空格,可以省略或使用“-”进行替代; 重名商标的持有人或重名商标申请的持有人均有资格申请“.商标”,?具体可按照“.商标”注册词命名规则及域名注册流程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域名注册成功后,域名所有人**为上述的任一合资格申请人。两个以上的个人、企业、或组织共同注册或申请同一商标,需授权*当中一人作为代表登记为域名所有人,全体商标持有人及商标申请人视为整体享有及行使域名**权。 注册申请人应以诚信为原则申请“.商标”,确保: 1)注册申请上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2)就注册人所知,其注册的域名并未侵害任何第三方之权益; 3)非以不正当目的来注册或使用所持有的域名; 4)非以蓄意违反相关法令的方式来注册或使用持有的域名; 5)承担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责任; 6)遵守域名使用地国家的相关法律; 7)域名注册成功后,在任何时间内如出现申请资料信息变更,将于该信息完成变更,获得商标注册受理国/地区/区域性知识产权组织/马德里*成员国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登记后,及时向“.商标”注册管理局提供相应、准确的信息及证明资料以兹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