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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麦德锡工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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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劳务派遣从事的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将劳务派遣劳动者派至实际用工单位处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在三方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劳动者是法律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关系,双方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务用工关系,劳务派遣劳动者直接向实际用工单位提供劳务,实际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直接进行工作安排和指挥监督。 合作方式 可以通过与省市劳动部门和各个大中专院校、职业技工学校等建立了联系、合作关系,为企业储备了劳动力资源,同时也为应往届毕业生、闲置待业学生以及社会各界待业人员提供了许多的就业机会;其线上招聘网站可以是青年创业就业 指导中心(由团市委联合市劳动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和广电传媒有限公司等部门,依托企业、高校、媒体成立旨在为提高青年创业就业能力的**部门。成为省市当地求职招聘网站。 派遣要求 《劳动合同法》*66条规定:“*六十六条[1]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派遣服务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派遣服务用工数量,不得**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优点 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派遣服务制的一个显着特征。在中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都是单位的人,工作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在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工人要流动,“单位人”要变成“社会人”已经是大势所趋。中国着名劳务学家、中国劳动科学院副院长王通讯教授提出“对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他说:“如何用工人、现在有三种.现象:一是养人用人;二是养人不用人;三是不养人而用人,对用人单位来说‘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工人‘为我所用’要比‘为我所有’有利得多。”实行派遣服务制,使用人单位在工人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种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实现。用人单位只需与派遣服务机构签订一份派遣服务协议,然后由派遣服务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负责对工人的使用,不与工人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应当说,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特征的派遣服务制,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 *二,“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个显着特征。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机构为中间行为主体,形成的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很显然,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机构负责。这样,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种用人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能够更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三,派遣服务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利的**,这是派遣服务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好处,也是这种用人模式*特的机制。 国内各地派遣服务制的实施主要是由各级**所属的劳务服务部门发起的,是劳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介绍的进一步延伸。常规的劳务代理工作,是介于劳务供需双方关系之外提供的一种劳务服务,是一种局外角色的服务。劳务代理工作延伸为派遣服务制以后,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就变成了一种介入其中的局内角色的行为主体。 首先,有资格进行派遣服务的机构.必须是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有法人资质、被特许经营派遣服务业务的机构。作为派遣服务机构,介于劳务供需双方中间,一方面要根据用人单位对工人的需求,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派遣服务协议,向用人单位及时选拔派遣所需的适用工人,并管理好所派遣的工人,确保接受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相关责、权、利得到有效的**;另一方面,在对选定的人才实施人才派遣前,要与被派遣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隶属关系,确保被派遣人才在派出工作期间相关的责、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这就是派遣服务机构有别于其他企业法人所经营的特殊职能。 为经营好这些特殊业务,派遣服务机构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就要始终坚持“一手托两家”,顾及好相关各方的责、权、利。通过一系列认真细致的规范运作,赢得劳务供需双方的认可和欢迎,以良好的社会信誉推动派遣服务制的良性发展。 应当说,派遣服务制的这条好处,对往往处于弱势位置的人才个体来说,更具有特别的意义。当然,处于弱势位置的有时可能也会是用人单位。避免有可能成为弱势方的责、权、利受到损害,接受人才派遣制可能是人才供需双方的一种理想选择。 在中国加入世贸的新背景下,为适应来自国际和国内日益剧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继续保持或增创企业核心竞争优势,企业在人力资源方面需要通过有效管理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一)科学合理地配置员工并制定有效的薪酬政策 (二)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 (三)改革管理模式,较大限度降低人力资源利用成本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