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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东莞市牛山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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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08
东莞市第二看守所 熊伟律师成功案例轻判缓刑案 王某某致人重伤被判缓刑案 案情简介:2009年4月27日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下班回到东莞市大朗镇某某村某某卫生站附近租住的出租房时,发现被害人胡某某和王某某的女朋友张某某在在房内,便怀疑两人发生了性关系,遂与胡发生争执,后相继离开。接着在出租屋附近,王某某持菜刀砍伤胡某某的头部、手臂等部位,并逃离现场。公安机关于2010年2月9日在湖北省某某市将王某某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胡某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十级。 王某某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东莞市牛山看守所)。 辩护情况:王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委托了熊伟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熊伟律师积极为王某某开展辩护工作,会见、阅卷、写材料、出庭辩护,提出如下辩护要点:被告人王某某系因精神受刺激引发本案,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被告人没有追赶被害人;被害人对事件的发生存在严重过错。以上辩护意见被法院大部分采纳。庭审后半小时,熊伟律师积极促成双方赔偿事宜,赔偿了被害人15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也为减轻对王某某的处罚起到了积极作用。 判决情况: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25日作出(2010)东二法刑初字第949号刑事判决,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熊律师点评:本案导致被害人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十级,依法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本案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且缓刑三年,也是一个有突破性的判决。 熊伟律师,18年刑辩经历,百起成功经典案例!熊伟律师及率领的精英刑辩团队以丰富的实战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竭诚为您服务!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熊伟律师团队咨询热线: 在线法律咨询QQ号码: 1942707567 地址:东莞市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920-921熊伟律师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