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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纠纷咨询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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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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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货款纠纷咨询律师
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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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吗?
根据民法典*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对方。
房屋租赁合同长不得**过多少年?
根据民法典*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过20年。**过20年的,**过部分无效。实务中,不少当事人利用空白租赁合同来该法律规定。但这一举措可以通过笔迹鉴定来判断形成时间。
没有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七百二十一条规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自租赁期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满一年的,应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租期不满一年的,自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要求继续租赁房屋吗?可以,其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目前我国的租赁市场十分庞大,牵涉到租户、房东、中介三方的利益,也存在着参差不齐的行业乱象。一方面**及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的运营;另一方面法律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适时地增加和改动相关住房租赁条例,避免不规范租房和租房纠纷的发生;后每一个租房的租户也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在租房时仔细核对各项条款和房屋情况,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也要规范遵循相关规定,房东和中介更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出租房屋,共同维护租赁市场的稳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