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威冠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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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教室照明已成为近视防控新战场!教育局等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学校需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要求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达100%。
眩光是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的范围不适宜,或存在端的对比,以致于引起不舒适的感觉或者降低观察细部目标能力的视觉现象,处于视野中,特别是在靠近视线方向存在的发光体所产生的眩光被称为直接眩光,其他还存在反射眩光的概念,即由视野中的发射所引起的眩光。
中小学教室和相关场所可采用一些措施防止和减少眩光:在正常观察方向上,灯具应限制灯具中垂线以上≥65°高度角的亮度。教室内的普通照明不得采用直接敞开式的灯具和遮光角小于30°的普通格栅灯具或点光源灯具。
统一眩光值是度量室内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管反应的心理参量;频闪效应是以一定频率变化的光照射下,使人们观察到物体运动呈现出不同于其实际运动的现象。
教室照明荧光灯应使用频率40kHz以上的电子镇流器,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歪,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教室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1x。
初次检测一般为了证明教室照明符合健康照明环境,需要检测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及照度均匀度、书写板维持平均照度及照度均匀度、统一眩光值、照明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参数,并出具符合性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