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拆迁律师咨询 北京农村房屋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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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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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哪些损失?
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限内的装饰装修残值(前提是出租人同意装修、知道或应当知道装修而不提出异议)、租金差价损失及相关费用。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用途的,承租人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合理期间内的经营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否则,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许多租房的小伙伴可能会遇到工作变动、家庭变故等情况,需要在合同期限内转租房子给他人,那么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先,必须要得到原始出租人的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其次,对于转租的期限也要与出租人、第三方明确约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后,如果出租人在知道承租人转租之日起6个月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同意转租。
承租人,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要求继续租赁房屋吗?可以,其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租赁物的权利。
目前我国的租赁市场十分庞大,牵涉到租户、房东、中介三方的利益,也存在着参差不齐的行业乱象。一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的运营;另一方面法律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适时地增加和改动相关住房租赁条例,避免不规范租房和租房纠纷的发生;后每一个租房的租户也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在租房时仔细核对各项条款和房屋情况,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也要规范遵循相关规定,房东和中介更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出租房屋,共同维护租赁市场的稳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