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辩护咨询律师 北京诉讼辩护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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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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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有什么关系吗?
答:我认为,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与合同是否有效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这涉及到民刑交叉的问题,在一些具体的诉讼案件之中可能会遇到,值得引起注意。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判断其是否属于"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即行为是否具有非法性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商业银行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令第247 号)等现行有效的金融管理法律规定。
刑法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标准是什么?
答: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刑法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标准是什么?
答: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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