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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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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吗?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代为支付的租金,可冲抵次承租人应付承租人的租金。对于多付部分,还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哪些房屋不得出租?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不得出租。
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方法使用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约吗?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无效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装修损失如何承担?
根据《高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目前我国的租赁市场十分庞大,牵涉到租户、房东、中介三方的利益,也存在着参差不齐的行业乱象。一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的运营;另一方面法律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适时地增加和改动相关住房租赁条例,避免不规范租房和租房纠纷的发生;后每一个租房的租户也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在租房时仔细核对各项条款和房屋情况,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也要规范遵循相关规定,房东和中介更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出租房屋,共同维护租赁市场的稳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