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双酚A检测标准 东莞市精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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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佛山双酚A检测标准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3-10-28
双酚A检测机构
东莞精锐检测认证测试公司具有中国合格评定会CNAS认可资质和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已获美国消费品安全会(CPSC)认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及绿色解决方案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双酚A检测/BPA检测检测服务。
为什么需要进行双酚A测试
关于双酚A的限制主要针对食品接触材料; 基于BPA的聚碳酸酯树脂在欧盟禁止用于婴儿奶瓶和吸管杯,而在美国,BPA在所有回收和食品容器中都被禁止使用。
双酚a检测去哪里做?双酚A可通过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迁移至食品中。双酚A,也称BPA,在工业上双酚A被用来合成聚碳酸酯(PC)和环氧树脂等材料。中化所检测中心可对各包装材料等双酚a进行检测。
双酚A测试(BPA)
双酚A测试(BPA)双酚A是一种化学品,主要与塑料和树脂制造中的其他化学品结合使用,例如,BPA用于制造食品容器,例如可回收饮料瓶,婴儿喂养(婴儿)瓶,餐具(盘子和杯子)和储存容器。
双酚A是2,2-二(4-羟基苯基)丙烷的俗称,又称为二酚基丙烷。主要用于生产聚合物高分子材料,也可用于生产增塑剂、阻燃剂、抗氧剂、热稳定剂、橡胶防老剂、农药、涂料等精细化工产品。双酚A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各方面,如水杯、餐具、器械、器械、光盘和家用电器等。
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科学家就发现双酚A具有雌活性,但对双酚A的毒性目前还存在争论,因为目前国内外双酚A的毒性研究资料主要为动物调查和实验研究结果,关于双酚A毒性作用的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和人体试验研究的报导相对较少。
但已确定双酚A是一类典型的环境雌,因为广泛应用于婴儿奶瓶中,近年来受到各国的重视,一些国家或地方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有关双酚A的管控汇总
自2009年美国开始关注双酚A以来,引发**热议,各国纷纷对双酚A进行风险评估,并频频对双酚A进行法规限制。欧盟、美国、我国等均对食品接触儿童用品中双酚A进行禁用,可见各国限制使用双酚A的决心。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对双酚A实施严格的管控,来适应各个地区的双酚A相关法案。作为相关产品制造商,需要清楚地了解不同国家、不同产品对双酚A (BPA)的限制。
双酚A(BPA)含量及迁移量测定应对方案
双酚A(BPA)是世界上使用广泛的工业化合物,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环氧树脂、聚砜树脂、聚苯醚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在塑料制品的制造过程中,添加双酚A可以使其具有无色透明、耐用、轻巧和**的防冲击性等特性,尤其能防止酸性蔬菜和水果从内部侵蚀金属容器,因此广泛用于罐头食品和饮料的包装、奶瓶、水瓶以及其它数百种日用品的制造过程中。可以说BPA的身影无处不在。
全世界每年生产2700万吨含有BPA的塑料。BPA能导致失调,威胁着胎儿和儿童的健康。和新陈代谢紊乱导致的肥胖也被认为与此有关。较低剂量的双酚A也会对健康产生影响,尤其对胎儿和儿来说,其“外成的影响”可能通过产生变异而造成危害。因此,双酚A的安全性问题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欧盟从2011年3月2日起,禁止生产含化学物质双酚A(BPA)的婴儿奶瓶。我国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它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它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随着相关国家政策法规和我国发布公告,涉及双酚A的行业将全面开展检测业务,尤其是商检,质检,CDC等以及生产企业将对此加大检测力度。
近日,长期关注商品安全并以全面的检测综合解决方案致力于**商品安全的PTS Testing Service
精锐检测公司,推出了LCMS法测定消费品中BPA的总含量及儿童饮用器具、餐具和喂养器具中BPA迁移量的解决方案。PTS Testing Service精锐检测使用岛津LCMS-2020对消费品中BPA的总含量及儿童饮用器具、餐具和喂养器具中BPA迁移量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双酚A在0.01~0.5 mg/L浓度范围内标准曲线线性良好,相关系数达0.9999;消费品中BPA的总含量及儿童饮用器具、餐具和喂养器具中BPA迁移量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1.0 mg/kg和0.01 mg/kg,0.02, 0.05, 0.1 mg/L 3个加标浓度的平均加标回收率分别为93%和92%,方法的重现性良好。
【参考:双酚A相关法规及政策】
1、挪威:早将双酚A纳入受限物质的应是原定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后因许多议题尚未达成共识而延期的挪威PoHS指令,在其对消费性产品中的禁止使用的10种物质中就包括双酚A(BPA)。
2、加拿大:2008年10月18日,加拿大宣布双酚A为有毒化学物质,由此成为世界上个将双酚A列为有毒化学物质的国家,并禁止在婴儿奶瓶的制作过程中使用双酚A。
3、美国
1).联邦:2009年3月份提案禁止在“可重复使用的食品容器”和“其它食品容器”中使用 (BPA)。这一禁令在正式通过180天后开始生效。
2).纽约州萨福克县:2009年4月2日公布的决议将于90天后开始生效。根据此法律,在萨福克县任何人不得销售或为销售提供含有BPA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婴儿奶瓶和儿童饮料容器。
3).伊利诺斯州: 2010年7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销售、为销售提供、分销或为分销提供含有双酚A的运动水瓶,或适用于3岁或以下儿童的儿童食品容器,不论该容器是否装有食品或饮料。
4).马里兰州:规定儿童护理品不得含有双酚A或其它任何致或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的物质,同时生产商须在产品上标注不含双酚A。违反上述规定每项可被处以1万美元的罚款。
4、欧盟食品接触塑料和塑料制品的新条例(EU)0/2011规定从2011年3月1日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塑料奶瓶,6月起禁止任何双酚A塑料奶瓶进口到成员国。
5、我国于2009年3月对食物接触材料中双酚A 的迁移量做了标准(GB/T 23296.16-2009),规定水基食品模拟物中双酚A的测定低限为0.3 mg/L。
6、欧盟2002/72/EC法则规定双酚A在塑料食品接触材料中的迁移为3 mg/kg。欧盟采用液相色谱对双酚A的迁移量进行检测(检出限为0.2~0.7 mg/kg)。
7、美国食品与(FDA)规定双酚A 可作为食品接触材料的原料使用。EPA(1993)规定可接受剂量或者参考剂量是0.05 mg/kg bw/day。
8、日本《食品卫生法》规定聚碳酸酯食品容器中的双酚A溶出为2.5 mg/kg。
9、我国等六部门于2011年5月30日联合发布公告,从6月1日起,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它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它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