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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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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8
番禺区专业民事合同律师 经营利润损失计算咨询 广州打官司如何计算经营利润损失?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从纠纷发生之日起,往前推一年的经营利润,除以12个月,便可得出经验利润损失。如下面这个案件,就是这样算的。 判决书节选: 《合同法》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康某分店不能正常营业给邹某造成的损失应为经营利润损失。邹某主张按照其自行经营期间的盈利情况每日2000元酌情主张每月盈利损失,同时又主张按照每日1500元计算医保利润损失,本院认为,邹某主张的计算方式没有事实依据且构成重复主张,本院对此不予认同,而君某大药房公司提供的通过“广州市保险**药店联网监管系统”查询所得的康某分店2018年1月-2019年1月的销售数据情况客观反映了康某分店过去一年的经营情况,且邹某对上述数据亦予以确认,故本院认为通过“广州市保险**药店联网监管系统”查询所得的康某分店2018年1月-2019年1月的销售数据可以作为计算邹某经营利润损失的依据,但因上述数据并未显示2018年12月-2019年1月的月利润,故在计算平均值时,本院仅以2018年1月-11月的数据统计进行统计。康某分店2018年1月-11月总营业额为594293.45元,邹某主张按照55%的比例计算经营利润,本院予以认可,据此计算康某分店2018年1月-11月的月平均利润为29714.67元(594293.45元÷11个月×55%)。邹某停业期间为2019年1月4日-2019年5月14日,共130天,故停业期间邹某的经营利润损失为128763.58元(29714.67元÷30日×130天)。
南沙区装修工程合同解除纠纷律师 质量不合格如何证明咨询 装修工程质量有问题导致合同解除,还用给设计费吗? 张静律师解答:看合同约定。如下面这个案件,合同约定如业主终止协议,则装修公司要收取总造价10%的设计费,终合同因装修质量不合格不能继续履行,法院认定业主无过错,不用支付设计费。 判决书节选: 梦某公司起诉要求邓某、黄某支付设计费62643元。根据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约定,因邓某、黄某原因终止协议,梦某公司拥有收取工程总造价10%的设计费的权利或按实用面积收取每平方米80元的设计费。现梦某公司所施工工程存在部分工程质量问题,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非邓某、黄某单方面的原因,梦某公司对此亦存在过错,故对于梦某公司的该项诉讼主张,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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