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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广州设备生产许可证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3-07-2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持有的证件,由当地药监局审核颁发。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EDI经营许可证的业务范围:
利用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
EDI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创业者提供高价值的资讯与服务,推动中国创新创业。十余年,是一家兼具国际视野、创新动力、跨平台的互联网咨询与设计整合服务公司。
所有的电商平台都是需要申请EDI经营许可证的,那么EDI经营许可证怎么申请呢?申请又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让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一、申请EDI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条件:
(一)有合法成立的公司。
(二)注册资金不能少于100万,全国性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公司主要负责人员没有被工信部拉黑历史。
(五)相关的经营场地。
(六)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
二、申请EDI经营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2)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原件正彩色扫描上传;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1)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3、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及相关;
(1)公司一级股东为自然人的,需上传其二代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公司一级股东为企业法人的,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
4、主要管理、技术人员;
5、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应加盖机构红章);
6、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
7、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8、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章程(省内)。
化学危险品许可证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1、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成品油批准证书,申请加气站的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检查意见书
5、土地、或租赁合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
6、主要负责人的,管理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
7、地、州、市部门的审核意见
8、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9、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10、化学危险品评价报告
11、织机构代码证
12、管理制度目录
13、生产管理组织
14、生产责任制
人力服务许可证适用范围:
1、人才中介(猎头):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2、职业中介: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劳动者;开展职业指导、人力管理咨询服务;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根据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经劳动**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4、为立法人,具备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和受理
1、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及时将列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和新启动换(发)证产品的通知,告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生产企业,并通知和组织企业在一定时限内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应自《实施细则》宣贯后20日内,到其所在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
3、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以下申请材料报送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原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换证企业);
4)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4、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5、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对于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的情况,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留存一份申请书备案,并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
6、申请取证企业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
(二)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1、按照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由审查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审查组实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1)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2)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自接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2、审查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制定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计划,并提前通知企业。
3、审查组应依据产品《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实施现场审查。
4、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前向企业宣布审查结果。对现场审查合格企业中所存在的问题,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查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
5、对于不合格的企业,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自接到不合格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三)产品抽样与检验
1、对于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现场审查同时,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抽样并封样。
2、企业应在封样后15日内将样品送(寄)至检验机构。
3、检验机构应确保产品检验活动符合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
4、对于不合格的企业,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自接到不合格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