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芜湖化妆品备案 产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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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翌质量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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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芜湖化妆品备案
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3-07-03
慧翌咨询是由退休人员联合行业内的厂长、质量负责人、研发共同成立的,是国内的药化行业咨询公司。
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形式标准
电子版资料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递交,并须符合系统说明的相关要求。
纸质备案资料提交至上海市食品药品部门受理窗口,并须符合下列要求:
1、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文件及第三方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境内责任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2、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3、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4、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5、所有外文(地址、网址、注册商标、名称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6、终止申报后再次申报的,还应说明终止申报及再次申报的理由;不予备案后再次申报的,应提交不予备案决定书复印件,并说明再次申报的理由,同时还应提交不予备案原因是否涉及产品安全性的书面说明。
7、生产和销售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文件、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委托加工协议等文件可同时列明多个产品。这些产品如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可使用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这些产品如不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需使用经公证后的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
网上备案申请:
进口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进口前,委托境内责任人登录国家药品政务,“网上办事”栏目,通过“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办理备案手续,取得电子版备案凭证后方可进口。备案产品按照“国妆网备进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份简称)+四位年份数字+六位顺序编号”的规则进行编号。
审批中的可以继续原来的流程,亦可以撤回,按新规定申报
2018年11月10日前申报行政许可且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进口非用途,申报单位可在2018年11月20日前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回原行政许可申请,后续由境内责任人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备案进口。逾期未撤回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原程序继续开展技术审核,符合要求的核发纸质版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2018年11月10日前申请进口非用途行政许可尚未取得批件的产品,后续可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办理备案,涉及产品安全性原因未获批准的除外。
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新政主要影响
1.简化流程,节省行政审批时间。
审核通过后,境内责任人应持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资料至上海市食品药品部门领取备案系统用户名称和初始密码。
2:境内责任人承担更大的责任
境内责任人的要求更加严格,经营范围有明确要求,需要涵盖进口和经营,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只需要具有立法人即可;境内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更大,负责产品的进口和经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只承担产品申报责任;另外,境内责任人授权应当明确具体范围,同一产品不得由不同的境内企业法人作为境内责任人。
3:责任人注册地如果在上面提到的11个自贸区,则需向当地省局窗口递交纸质版资料;如果注册地在11个自贸区以外,仍需向总局递交纸质资料,但是一定要先完成线上的资料递交。
4、如果已经由在华责任申报单位完成行政许可检验,检验报告仍可用于备案,但是需要交一份情况说明,以及前在华的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