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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租赁合同还是买卖合同?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是一次性转让几十年的房屋使用权,就属于买卖合同。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一次性转让40年房屋使用权的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
判决书节选:
关于本案案由。根据该合同的约定,狮某公司将涉案房产40年的使用权以19万元的对价出让给庾买家。该合同并未约定相关租金标准,而是约定出让总价,且约定的使用年限长达40年,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征。结合西某公司与合和公司就代理销售涉案房产的相关约定,该合同符合房屋买卖合同的特征,故本院认定庾买家与狮某公司达成的合意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故本案案由应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执行异议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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