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手动开启任一送风口,排烟口,控制室有信号,确认后,风机启动,该分区的所用通风设备,空调设备及相关的防火阀能关闭。
② 用火灾探测器报警,观察送风口风机,空调,防火阀的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 6 )气体灭火系统
a. 瓶组与储罐 ① 储罐及其组件应固定牢固,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应完好,压力表正面应朝向操作面且压力显示处于设计允许范围值内。 ② 储罐上应注明灭火剂名称和编号,灭火剂驱动装置和选择阀应有明显的分区标志牌且标示正确、清晰 选择阀手动启闭应灵活。 ③ 带有承重装置的储罐,其称重装置应正常,并应有原始重量标记。
④ 高压二氧化碳储罐在灭火剂的失重量达到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⑤ 低压二氧化碳储罐的制冷装置应正常运行,温度和压力的控制值应符合设定值,储罐上应设置有安全泄压装置。 ⑥ 储罐的存放位置及环境应符合其安全、正常运行的要求。 b. 喷嘴 ① 喷嘴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喷口方向应正确、无堵塞现象。 ② 喷嘴应有表示其型号、规格的*性标志。 ③ 对于多尘或腐蚀性场所,喷头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c. 气体灭火控制器
① 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报警设备规范的要求。 ② 自动、手动转换功能应正常,手动操作启动方式在灭火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时均可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