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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湖南灶台灭火装置系统
行 业:消防 自动灭火设备 厨房灶台灭火
发布时间:2023-04-10
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采用2001年取得有**的发明食用油灭火剂,该食用油灭火剂无无味、易清洗,对环境无任何影响等特点,适宜于扑灭因适用油锅、吸排烟罩及烟道油垢引发的厨房设备火灾。灶台自动灭火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灭火后易于清洗现场等优点,依靠定量的灭火剂来扑灭火焰,主要靠与高温食用油表面接触发生反应,在大量吸收热量的同时,生成泡沫覆盖层,隔绝氧气,实施灭火。防止油锅火复燃的方法是靠喷放冷却水,使油温降低至油脂本身自燃点360℃以下。
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主要应用于:宾馆、饭店的厨房、体育场馆的配餐中心、大、中、小餐厅、快餐店机场的配餐中心、及的厨房、大型写字楼餐厅、工矿企业的厨房、大专院校食堂等。
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主要性能参数:
启动方式: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
工作环境温度:4℃~55℃;
感温器动作温度:183℃;
灭火剂持续喷射时间:≥10s;
冷却水喷洒时间:≥5min;
每套装置灭火剂容量:20kg;
喷嘴数量:根据厨房设备具体情况设定(每套多保护点为20个);
储存方式及压力:外储压式,6MPa;
灭火剂:食用油灭火剂。
CMJS型厨房自动灭火装置抗飞溅实验标准如下:
6.6 抗飞溅试验
6.6.1 试验准备
试验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试验应在室内进行;
b)试验前将按额定充装量、储存压力充装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放在储存温度下放置16h以上;
c)试验应在灭火装置设计允许的小管径、少支路、短管路的条件下进行;
d)试验灶具应放在能提供喷洒速率的喷嘴下方,即喷洒速率喷嘴的下方;
e)温度测量是由浸没在油脂中的热电偶来完成,应采用直径1.0mm的K型热电偶。
6.6.2 灭火时的抗飞溅试验
试验用灶具分别为6.4.2.1及6.4.3.1中相同尺寸的深炸锅和炒菜锅,其燃料及用量、点火源、热电偶的布置、温度的测量以及点火过程等均应按相应灭火试验方法中的规定进行。装置启动后观察灭火剂喷射时是否有燃烧的油液飞溅出来。
6.6.3 烹调温度下的抗飞溅试验
6.6.3.1 试验用灶具分别为6.4.2.1及6.4.3 1中相同尺寸的深炸锅和炒菜锅,其燃料、加热源等均应符合相应灭火试验方法中的规定。
6.6.3.2 将食用油加入试验灶具内,使油面距试验灶具上沿76mm(油面的测量应在油加热至177℃~191℃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25mm距试验灶具侧壁76mm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在试验灶具的前面和侧面分别放置一块宽度不小于762mm的金属板,板上均匀撒上厚度不**过1.6mm的干燥小苏打粉末。点燃火源,将油加热到正常的烹调温度(177℃~191℃)时,关闭火源,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剂喷射3s~5s时停止喷射,观察金属板上是否有飞溅出来的油点,并测量油点的大小。
CMJs型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灭排烟罩火及排烟管道火试验如下:
6.5.1 试验准备
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试验前将按额定充装量和储存压力充装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放在储存温度下放置16h以上;
b)装置的管路、管件、灭火剂充装量、喷嘴的布置、喷嘴的数量等数值应按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及使用说明书安装;
c)喷嘴应按设计说明书中允许的不利位置和角度安装,且应在其小喷洒速率下进行试验;
d)温度测量是由热电偶来完成,应采用直径1.0mm的K型热电偶。
e)燃料为植物油或动物油;
f)加热源为热功率不小于15825kJ/min的天然气燃烧器、丙烷燃烧器、手持式火把或其他类似点火器具。不宜使用易燃液体,如汽油、柴油等作为点火源;
g)排烟罩火及排烟管道火灭火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1。
道。
6.5.2.3.2 排烟管道的结构及尺寸应采用生产单位设计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值。
6.5.2.3.3 矩形排烟管道的周长可选为1.2m、1.9m、2.5m、3.2m、3.8m、7.6m或更大周长。圆形排烟管道的直径可选为0.6m、0.8m、1.0m、2.4m或更大直径。矩形排烟管道的长边在水平方向,垂直边与水平边的比值为(1︰2)±10%。
6.5.2.3.4 排烟管道的长度可选为6m、15m、23m或其中的某个中间值(由生产单位确定)。
6.5.2.3.5 为了便于检查和给排烟管道内涂油,沿排烟管道长度方向,每隔2.4m至少设立1个窗口。每个窗口的盖板处及每节排烟管道的接口处均应装有由耐热材料制成的密封垫。排烟管道长度方向每隔2.4m至少设立1个支架,沿排烟管道长度方向每隔10m向装有排烟罩的一端倾斜25.4mm至76.2mm。
6.5.2.3.6 排烟罩和排烟管道之间应由一个高度不**过914mm的竖筒连接。在竖筒与排烟管道的连接处装有一个可提拉的横挡板。为调整过滤网和排烟管道中的气流速度,在排烟管道的出口处应安装一个风机和一个调气阀门(或调气闸板)。
6.5.3 灭火试验
6.5.3.1 将试验燃料(植物油或动物油)均匀喷洒或涂抹在排烟罩、过滤网及排烟管道的内表面上,排烟管道的喷洒(或涂抹)数量不少于1.5kg/㎡,排烟罩及过滤网的喷洒数量不少于3.7kg/㎡。
6.5.3.2 在排烟管道内部3.6m及6.1m处分别设置两个热电偶,热电偶的布置应在排烟管道截面的中心,并与测温仪表相连,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5.3.3 试验时应用一个生产单位设计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尺寸油锅,锅内放入6.4.2.2中规定的试验燃料并将其点燃,将充满火焰的油锅放置在排烟罩的下方用以点燃排烟罩及过滤网。或者直接用手持式点火器点燃排烟罩及过滤网。
6.5.3.4 将排烟管道的末端开放,在点燃排烟罩及过滤网的同时,用点火源点燃排烟管道中的燃料,当位于排烟管道3.6m处的热电偶温度大于871℃,或6.1m处热电偶温度大于9℃时,关闭所有点火源,当点火源熄灭后,6.1m处热电偶温度稳定在482℃以上时,即为点火成功。
6.5.3.5 点火成功后,关闭排烟管道的末端并开始计时,30s后手动启动装置灭火。观察装置喷放后排烟管道内的温度变化情况。
6.5.3.6 重复6.5.3.1~6.5.3.4试验,点火成功后,使排烟管道的末端始终开放,并开始计时,30s后手动启动装置灭火。观察装置喷放后排烟管道内的温度变化情况。
6.5.4 通风状态下的灭火试验
6.5.4.1 将排烟管道的末端打开与风机相连,在排烟罩及过滤网上未涂油前开动风机,调节排烟管道内的气流速度应达到2.5m/s~5.1m/s。
6.5.4.2 在6.5.3试验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通风灭火试验,当排烟管道内的气流速度调节到以上范围内的值,肉眼观察排烟罩(过滤器)上的火焰时,手动启动装置灭火,观察装置喷放后火焰是否被扑灭,以及排烟管道内的温度变化情况。
CMJS型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工作原理
1、鉴于食用油之特点,当温度达到360-366℃时油锅里的油开始自燃,短时间内温度达到400℃以上。
2、当厨房设备发生火情时,燃烧的火焰产生的巨大热量使烟罩内温度升高至183℃时感温器断开,将灭火装置内的机械控制阀打开。
3、控制阀撞针冲破高压储气瓶膜片释放出高压氮气经过减压器对灭火剂储存容器加压,使灭火剂通过雾化喷嘴喷洒到油锅及烟罩内,并与燃烧的油发生化学反应,形成覆盖层,隔绝空气,扑灭火焰,使其不复燃。
4、两个喷嘴能同时喷灭11米烟道内的烈火。
5、灭火的同时高压氮气推动气筒拉杆使其拉动燃气关闭阀切断燃气,并通过微动开关打开器,同时。
6、灭火剂喷洒完毕水流阀自动开启将水喷洒到油锅及烟罩内使之降温。
7、以上几项工作同时进行,仅需3-8秒钟完成灭火。
3.1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fire extinguishing device for kitchen equipment
由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容器组件(适用于储气瓶驱动式)、管路、喷嘴、阀门及其驱动装置、感温器、控制装置、燃气联动阀等组成,固定安装于厨房等高湿热环境中,厨房设备发生火灾时能自动探测并实施灭火的成套装置。
3.2 燃气联动阀linkage-controlled gas shutoff valve
安装于厨房灶台燃气管路上,当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启动时能立即联动关闭的阀门。
3.3 水流联动阀linkage-controlled water flow valve
安装于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管路上并与水源连接,当装置启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能立即联动开启的阀门。
3.4 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agent storage container assemblies
由灭火剂容器、容器阀、虹吸管等组成的,用来储存灭火剂的组件。
3.5 驱动气体储存容器组件expellant gas storage container assemblies
由储气容器、容器阀等组成,用来储存驱动气体的组件。
3.6 储存压力storage pressure
储压式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组件按额定充装加压后在20℃环境中容器内的平衡压力。
3.7 工作压力xil operating pressure
储压式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组件的工作压力是指按额定充装加压后在工作温度环境中容器内的平衡压力。
储气瓶驱动式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的工作压力是指在工作温度环境中灭火装置正常动作状况下,减压阀出口的压力。
减压阀的工作压力是指按额定充装加压后在工作温度环境中容器内的平衡压力。
水流联动阀、燃气联动阀、单向阀、连接管和管路管件的工作压力是指在工作温度环境中灭火装置正常动作状况时,使用介质通过该部件时的压力。
3.8 喷洒速率discharge rate
单位时间内从喷嘴喷出的灭火剂质量。
CMJS型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外观标准要求如下:
5.1.1 外观与标志
5.1.1.1 装置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非耐腐蚀材料部件的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紧固件应无松动。
5.1.1.2 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外表面应用中文标注出灭火剂名称、灭火剂充装质量及灭火剂有效使用期,字迹应明显、清晰。驱动气瓶应标出驱动气体名称和充装质量(或压力)。
5.1.1.3 在装置的明显部位应设置耐久性铭牌,铭牌上应标注出产品名称、型、执行标准代、储存压力、灭火剂类别、灭火剂充装量、使用温度范围、生产单位、出厂日期等内容。
5.1.2 启动方式
5.1.2.1 机械启动式的装置应具有自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5.1.2.2 电启动式的装置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5.1.2.3 机械应急启动的操作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有防止误动作的措施,并用文字或图形符标明操作方法,防止误动作机构的解脱力应大于20N且小于等于100N;
b)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N;
c)指拉操作力不应大于50N;
d)指推操作力不应大于10N;
e)手动操作位移不应大于300mm。
5.1.3 联动性能
5.1.3.1 装置在不同方式启动时,其动作均应准确、可靠、无故障;试验过程中各部件的密封部位不应出现泄漏现象。
5.1.3.2 装置启动时燃气联动阀应能立即关闭。
5.1.3.3 具有水冷却功能的装置,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水流联动阀应能立即开启喷水,自动切换时间不应大于5s。
5.1.3.4 装置联动运行时喷嘴的喷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喷射性能参数
5.1.3.5 装置在喷射过程中的显示、及输出端子动作情况应符合5.3.2、5.3.3的规定。
5.1.4 灭火性能
5.1.4.1 灭深炸锅及炒菜锅火的性能
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灭火试验,装置喷放结束后火焰应被完全扑灭。火焰熄灭20min内不应出现复燃,且锅内油脂温度应低于油脂自燃点33℃以下。
5.1.4.2 灭排烟罩及排烟管道火的性能
按6.5规定的方法进行灭火试验,装置喷放结束后应扑灭明火,排烟管道内的温度应下降且不应出现温度回升现象。
5.1.5 抗飞溅性能
按6.6.2规定的方法进行抗飞溅试验,在灭火剂喷射过程中不应有燃烧的油飞溅出来,即在烹调器皿外不应有燃烧的油点存在。
按6.6.3规定的方法进行抗飞溅试验,在灭火剂喷射过程中飞溅出来油点直径不应大于4.8mm。
什么是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这与以往的厨房灭火系统有何区别?
以往的厨房灭火系统是指针对厨房建筑物本身的灭火保护系统,常见的是烟感、温感探测系统和水喷淋系统等。由于厨房火灾多起因于灶台用火失控,引燃集油烟罩和排烟管道内的油垢酿成难以扑救的通天大火。因此,厨房的热厨加工设备(灶台、集油烟罩、排烟管道)就成为厨房内的重点保护对象;而针对厨房热厨加工设备实现局部重点灭火保护的系统称为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它与厨房灭火系统是保护对象不同的两个相互立,互不干扰的灭火保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