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商标律师事务所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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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潍坊商标律师事务所
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3-03-30
知识产权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在现有证据难以人因侵权所受损失以及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的情况下,由综合具体案情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案例要旨:在现有证据难以人因侵权所受损失以及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的情况下,可综合考虑人涉案技术秘密在产品生产工艺中所占的比重以及其体现的商业,侵权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涉案技术秘密的期间、范围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商业秘密保密措施的认定
根据《不正当竞争**解释》*11条*1款的规定,人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与其商业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十条*三款规定的“保密措施”。 关键是要判断保密措施是否达到以下两点要求:
(1)该措施表明了人保密的主观愿望,并明确了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的范围,使义务人能够知悉人的保密愿望及保密客体。如果企业仅仅与职工签定保密合同或者单方面发布保密规章制度,但在保密合同和保密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对所期望保密的信息的载体也没有采取物理保密措施,则上述泛泛的保密约定或者要求不能认定是采取了保密措施。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并非要求人针对每一项商业秘密均订立一份保密协议,只要保密措施针对的保密客体是具体、明确的即可。
(2)该措施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如果单纯在有关资料上标明“保密”字样或者在资料室门口写有“闲杂人等、禁止入内”,而任何人无任何障碍即可进入,不得认定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对于不是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在计算商业秘密侵权获利时可按照该侵权人的营业利润为据
案例要旨: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对于不是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在计算侵权获利时可按照该侵权人的营业利润为据,而不以销售利润为标准。可综合考虑当时当地企业的一般经营状况、相关成本、费用及营业利润等情况,酌情确定侵权人的损害赔偿额。
商标权与商号权纠纷处理原则
一、在商标权与商号权两种发生冲突时,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在先是一项基本原则。
二、商标和商号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程度。商标权和商号权都会在经营中为当事人带来利益,从当事人追求利益化的角度分析,哪种的行使能带来利益,当事人才会选择行使这种。
三、将商号中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文字**加以使用。
四、造成了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结果。造成混淆是判断原、被告的行为是否具有竞争关系,是否由于一方进行了不正当竞争而使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从而构成侵权的重要原则。如果相关公众能够很轻易地就能分辩出原、被告所提供的服务,那么就不存在侵权之说。
五、
知识产权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